郫都区友爱街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郫都区友爱街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1.1.1.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友爱街道有着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是食用菌生产基地,有食用菌,木耳、姬菇、香茹、金针茹等。还有丰富的雪山大豆、洋芋、黄瓜、蕨苔、黄花、竹等土特产。目前,友爱街道在农产品冷链运输等环节存在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的情况,为促进友爱街道农业三产融合,发展友爱街道经济,增收农民,促进乡村振兴,提出郫都区友爱街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1.1.2项目基本情况
郫都区友爱街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位于郫都区友爱街道,郫花路和彭温路交界处。中心点坐标:E103°46′28.*****″,N30°50′27.*****″。
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6.7亩,规划建筑面积约5380m2,含农产品高低温冷冻仓库3600 m2,分拣加工包装车间1350 m2,辅助配套用房430 m2,停车位40个,以及配套场平、管网、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计划工期为2024年2月开始施工,于2025年5月完工,共计16个月。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成都市郫都区兴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36.5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工程总占地0.47hm2,永久占地0.46hm2,临时占地0.01hm2,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永久占地中包含红线范围外道路0.01hm2,临时占地为红线外雨污水管网施工占地。
本工程总挖方量1.09万m3(含表土剥离0.01万m3),总填方0.46万m3(含表土回覆0.01万m3),无借方,余方0.63万m3,余方均为砂砾石,运至成都蜀源港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问题,不涉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1)2023年2月,取得《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302-******-04-01-******】FGQB-0053 号
(2)2023年7月,四川敦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完成《郫都区友爱街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2023年11月,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郫都区友爱街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岩土勘察报告》;
(4)2023年11月,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郫都区友爱街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2023年12月,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接受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编制工作,并成立了项目组,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2018),项目组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详细实地踏勘和水土保持现状调查,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候、气象、经济发展等自然、社会环境概况,进行了工程特点和水土流失特征分析,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于2024年1月完成了《郫都区友爱街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郫都区地处川西平原腹心地带,根据现场调查,场地内现状为空地,场地内高程为598.76m~601.34m,根据本项目竖向设计,场地设计±0标高为600.50m,原地貌地势总体比设计标高低1.0m。
流经郫都区内的地表水全是岷江水系。本项目建设场地内及周边均无水系。
成都市气候温和,降水丰沛,水网密布,土地肥沃。据气象台多年观测资料表明,成都地区多年平均气温为16.2℃,极端最高37.3℃,极端最低-5.9℃;多年平均降水量947.0mm,日最大195.2mm;多年平均无霜期277天;年大于 10℃积温值5772℃;蒸发量多年平均值1020.5mm;相对湿度多年平均值82%;多年平均风速1.35m/s,最大风速为14.8m/s(NE向),瞬时最大风速为27.4m/s,主导风向为NNE向,出现频率为11%;年日照时数为1200~1300小时,日照最小年份只有960小时。
项目区地带性土壤为黄壤,根据地勘资料,表层土为杂填土。
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区域水土流失形式主要为水力侵蚀,区域土壤侵蚀以微度侵蚀为主,现状水土流失背景值为300t/km2.a。
根据《四川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川府函〔2016〕250号),本工程水土保持区划为Ⅵ(西南紫色土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以及《郫都区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本项目所在地成都市郫都区不属于国家级和省级以及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
工程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
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1991年6月29日通过,2010年12月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1993年12月15日颁布,1997年10月17日修改,2012年9月21日修正,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
1.2.2技术规范及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2018);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2018);
(4)《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 773-2018);
(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017);
(6)《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
(7)《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 277-2002);
(8)《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9)《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 *****-2018)。
1.2.3技术资料
(1)《郫都区友爱街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川敦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郫都区友爱街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岩土勘察报告》(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郫都区友爱街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四川省暴雨统计参数图集》(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局,2010年12月);
(5)《郫都区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
1.3设计水平年本工程为建设类项目,工程计划2024年2月动工,2025年5月完工,工期共计16个月,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2018),本工程确定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即2025年。
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2018)的要求,水土流失责任范围包括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其他使用和管辖的区域,结合主体工程占地情况,确定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47hm2。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表
表1.4-1
项目名称 | 项目组成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占地性质 | 所在行政区域 | 防治责任主体 | |
永久占地(hm2) | 临时占地(hm2) | |||||
郫都区友爱街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0.18 | 0.18 | 0 | 成都市郫都区 | 成都市郫都区兴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道路及硬化区 | 0.25 | 0.25 | 0 | |||
绿化工程区 | 0.03 | 0.03 | ||||
红线外管网工程区 | 0.01 | 0.01 | ||||
合计 | 0.47 | 0.46 | 0.01 |
本工程位于成都市郫都区,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及《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本项目不在国家级及省级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根据《郫都区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本项目不属于郫都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2018),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2018)项目区属于微度侵蚀区域,土壤流失控制比不应小于1.0,项目位于城市区,渣土防护率和林草覆盖率可提高1%~2%;本项目为厂房类项目,具有一定限制性因素,根据实际取林草覆盖率。
经修正后,设计水平年的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8%,经修正后,防治目标值见表1.5-1。
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计算表1.5-1
防治目标 | 标准规定 | 指标调整 | 调整原因 | 采用标准 |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 | 97 | - | 97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85 | +0.82 | 微度侵蚀区 | - | 1.67 | |
渣土防护率(%) | 90 | 92 | +2 | 城市建设区 | 92 | 94 | |
表土保护率(%) | 92 | 92 | 92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7 | - | 97 | |||
林草覆盖率(%) | - | 23 | -15 | 实际情况 | - | 8 |
本工程建设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通过逐条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2018)分析评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项目区不属于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不属于水土流失严重和生态环境脆弱区,不属于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不属于国家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和饮用水源区;项目不涉及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和重点试验区,未涉及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并不涉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区,无明显的水土保持限制因素。
1、建设方案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铁路、公路项目,不存在高填深挖;项目位于城市规划区,提高了植被建设标准,由于本项目为厂房类项目,对绿化有一定要求,设计有海绵城市内容,包括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项目建设区不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认为本工程选址基本合理,主体工程布设了绿化、排水等措施,将工程的景观、使用功能和水土保持功能很好地结合,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工程建设完工后水土流失量均控制在容许目标值范围内。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对主体工程的选址、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组织及施工工艺及主体工程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等的分析与评价。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认为,本工程建设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的规定,项目建设可行。
2、工程占地
工程总占地0.47hm2,永久占地0.46hm2,临时占地0.01hm2,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工程施工已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及水土保持敏感区,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在红线范围内,临时占地为红线外管网施工占地,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水土措施进行防护。本工程占地合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土石方平衡
本工程总挖方量1.09万m3(含表土剥离0.01万m3),总填方0.46万m3(含表土回覆0.01万m3),无借方,余方0.63万m3,余方均为砂砾石,运至成都蜀源港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本项目回填方均来源于项目前期开挖土石方,经综合调运后余方为砂卵石,主体工程土石方调配合理,根据各个功能区的布局,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新增水土流失量,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要求。
4、取(弃)土场设置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所需砂砾卵石、水泥、钢筋、预制混凝土构件等建筑材料全部为外购,均从成都市各建材市场购买,因材料运输产生的水土流失由相应的料场经营商负责治理,本工程不自备料场。本工程开挖余方0.63万m3,余方均为砂砾石,运至成都蜀源港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根据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郫都区砂石由区国投公司负责接收,成都蜀源港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区国投公司下属子公司,因此砂石去向合法。
5、施工方法与工艺分析
项目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经过优化后均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6、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结论
主体工程中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包括:表土剥离、绿化覆土、雨水管网、透水铺装、混播草坪、洗车场地等。
1.7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经预测计算,本项目预测时段内共计产生水土流失10.52t,新增8.92t,新增水土流失量占水土流失总量84.79%。
施工期新增水土流失8.84t,占新增水土流失量99.08%,施工期为重点水土流失时段。道路及硬化区为水土流失重点部位。
1.8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建构筑物工程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工程区及红线外管网工程区四个一级防治分区,根据主体工程施工特点,遵循预防和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布局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措施如下(带下划线为主体已列措施):
一、建构筑物工程区
动工前进行表土剥离;施工期间地下室基坑顶部设置截水沟,对裸露区域采用防雨布进行遮盖防护。
1、工程措施:剥离表土面积约200m2,剥离厚度0.2m,剥离表土40m3;
2、临时措施:基坑顶部外侧设置300×300mm截水沟;防雨布遮盖面积1200m2
二、道路及硬化区
动工前进行表土剥离;施工期间在道路下方布设雨水管网、对裸露区域进行临时遮盖、在施工出入口设置带三级沉淀池洗车场地、部分区域设置透水铺装、对临时堆土区域采用土袋拦挡和防雨布遮盖。
1、工程措施:可剥离表土面积约400m2,剥离厚度0.2m,剥离表土80m3;DN400雨水管网292m,配套雨水篦子、检查井;透水铺装面积16m2。
2、临时措施:施工出入口布置1处带三级沉淀池洗车场地;土袋拦挡100m,土袋高0.5m,顶宽0.5m;防雨布遮盖1150m2。
三、绿化工程区
施工期间对裸露区域进行临时遮盖;施工后期在绿化工程区域回铺表土并采用混播草坪的方式绿化,草坪下方设置雨水花园。
1、工程措施:绿化覆土0.01万m3、雨水花园346m2
2、植物措施:混播草坪346m2,草种为台湾二号;
3、临时措施:防雨布进行遮346m2。
四、红线外管网工程区
施工期间防雨布对裸露区域及堆土临时遮盖,施工后期撒播草籽绿化。
1、植物措施:撒播草籽0.01hm2,草种为台湾二号;
2、临时措施:防雨布遮盖50m2。
1.9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29.151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7.17万元,水土保持新增投资11.981万元。水土保持投资中,工程措施费用12.68万元,植物措施费用1.23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用7.16元,独立费用6.44万元,预备费1.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611万元。
通过水土保持措施治理后,项目建设区内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87%(目标值>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67(目标值1.67),渣土防护率为96.43%(目标值94%),表土保护率99.99%(目标值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99%(目标值97%),林草覆盖率为8.51%(目标值8%),均达标。
通过本方案实施,本项目可治理达标水土流失面积0.46hm2,林草植被建设面积0.04hm2,可减少水土流失量8.92t。
1.10结论工程选址不属于泥石流、崩塌等易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同时,项目所在地无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不涉及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不属于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本项目位于城镇区域,已经提高相关防治标准,并优化了施工工艺,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2018)。项目建设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2018)。
工程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体工程施工总体布置及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基本可行,防护工程的设置基本合理,主体工程排水、绿化等,能够发挥水土保持作用,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方案新增施工期间临时防护措施,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能够减少施工期间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的防护措施后,六项指标均能达到防治目标值,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基本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规定,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主管部门、主体设计及报备的水土保持方案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将工程建设对周边影响降至最低。方案实施后,可减少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周边的环境,具有一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恢复建设区域的生态环境。
为避免工程建设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对工程区造成不利影响,改善当地水土保持现状,落实方案设计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由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抓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保证工程建设和运行的顺利进行。
(2)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由生产建设单位直接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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