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RFID行李条及登机牌协议供应商招选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RFID行李条及登机牌协议供应商招选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RFID行李条及登机牌协议供应商招选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EA******* | ||
项目地址: | 深圳机场 | ||
项目概况: | 深圳机场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深圳机场的旅客登机牌、RFID行李条、普通行李条、行李提取联等产品的生产及供货事宜,2年预估采购金额为425.22万元(不含税),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服务期2年。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RFID行李条及登机牌协议供应商招选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服务期2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机场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深圳机场的登机牌、RFID行李条、普通行李条、行李提取联等产品的生产及供货事宜。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是拟投登机牌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如为销售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果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证明文件:拟投登机牌制造商证明文件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是拟投RFID行李条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如为销售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果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证明文件:拟投RFID行李条制造商证明文件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近年至少同时具有以下两类有效业绩,每一类有效业绩至少有一个,有效业绩指: (1)有效业绩类别一:热敏纸质特殊印刷品销售(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①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②合同内容:登机牌、车票等热敏纸质特殊印刷品销售; ③合同金额:单次销售金额不少于15万元或年度销售额不少于30万元; ④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等内容;若为框架协议或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可提供发票(如由发票体现,需列表统计)或业主证明等辅助证明,业主证明文件除须体现以上内容外,还须体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业主公章,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2)有效业绩类别二:RFID行李条销售(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①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②合同内容:RFID行李条销售; ③合同金额:单次销售金额不少于30万元或年度销售额不少于60万元; ④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须清晰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内容;若为框架协议或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可提供发票(如由发票体现,需列表统计)或业主证明等辅助证明,业主证明文件除须体现以上内容外,还须体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业主公章,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 ||
联系人: | 崔女士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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