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检验及检定设备招标公告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检验及检定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名称:武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检验及检定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WAZFCG-180

采购人名称:武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白振民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董健 联系方式:150*****800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和街179号融富中心A区4号楼1单元300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项目预算价为:A标段:43万元 B包:32万元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内容:

A标段:检验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B标段:检定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A标段:10日历天 B标段:30日历天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质量要求:合格。

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供应商需具备在本地针对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点。

3、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4、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

5、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有效期内检定证书(B标段提供)。

6、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以及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在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报名)。

8、开标时,供应商应持有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证件的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一份,到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谈判时间:2016年4月12日 下午14:30

谈判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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