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伊通县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并征集工伤预防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4年度伊通县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并征集工伤预防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吉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62号)、《吉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吉人社联〔2021〕55号)和《吉林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吉人社联〔2023〕1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和工伤保险工作实际,现公布2024年度伊通县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并征集工伤预防项目。
一、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一)培训类重点领域
1.危险化学品行业;
2.矿山行业;
3.机械制造行业;
4.铁路运输行业;
5.铁路建设施工行业。
(二)宣传类重点领域
不限定重点领域,县本级区域内各类企业。
二、预防项目主要任务
在伊通县区域内开展工伤预防项目宣传项目和培训项目,提升我县各类行业重点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宣传项目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类项目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对指定人员、指定方式等要求开展培训。
(一)培训对象
危险化学品行业依据《吉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培训任务;对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施工行业(以下简称“四类行业”)内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下同)作为重点培训对象(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对该行业“三类人员”基本实现培训全覆盖。
(二)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重点培训工伤保险、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与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生产安全事故与工伤事故防范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警示教育等内容。根据重点企业类型和人员特点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
(三)培训方式
危险化学品行业依据《吉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可延续2023年培训方式,也可采取同“四类行业”相同培训方式;“四类行业”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线上学习一般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工伤保障法规标准以及工伤预防基础知识等通识性内容为主;线下培训一般以行业专业性、岗位特殊性内容为主,包括实践操作和互动研讨等内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线下培训原则上实行不超过40人的小班互动教学,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线下培训班一般不超过80人。
三、征集对象
县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重点领域内的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专业培训机构,可根据自身特点提出2024年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
四、确定项目
1.优先选择在技术、设施、师资、课程、管理等方面更有优势的行业协会、企业或培训机构;
2.申报培训类项目单位应先上报行业主(监)管部门,行业主(监)管部门对申报的培训项目评审通过后,向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提出立项申请;
3.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培训项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培训项目。
五、征集时间及申报地点
征集时间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8日。
申报地点为:伊通满族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
联系电话:0434-*******。
六、申报材料
(一)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2);
(三)申报机构合法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四)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情况材料。
以上材料由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七、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吉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吉林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工伤预防项目申报、确定、执行、验收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预算安排,依法规范使用工伤预防专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工伤预防项目高标准完成。
附件:1.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2.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3. 工伤预防项目评估验收申请表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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