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伶俐良和溪盘古湖治理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南宁伶俐良和溪盘古湖治理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南宁伶俐良和溪盘古湖治理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南宁伶俐良和溪盘古湖治理改造工程设计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23]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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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编号:E450*****160********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南宁市东部新城伶俐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南宁伶俐良和溪盘古湖整理改造工程位于东部新城伶俐工业园区。工程起点江南29号路中桥,往北穿江南12号路后接入已改建良和溪盘古湖内,项目终点为江南2号路。项目总用地面积37.22 hm2,其中陆地面积24.04 hm2,盘古湖水体面积13.17hm2,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排水工程改造,良和溪(盘古湖出口段)增设排水管道长度约920米,管径≥3米,同时含场地内排水、排水工程旁边水景边坡防护等设计、园林景观工程(包括占地面积约24.04hm2内的园林绿化、园路栈道、园林小品、配套设施及景观电气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570.1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160********001,标段(包)名称:南宁伶俐良和溪盘古湖治理改造工程设计 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定额期限90日历天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 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其他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施工图预算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3.5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1月08日 北京时间 15时46分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6.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9日09时30分。 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招标代理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代表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个人CA锁进行开标签到,解密环节时间结束前均可签到;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环节时间为60分钟,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签到完成后才可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完成签到及解密,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代表需到现场参加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如投标人需在现场进行网上开标室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的,须自行携带手提电脑、个人CA锁、企业CA锁进入开标现场。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签到不成功或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 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5 投标人及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个人CA,投标人代表采用个人CA进行开标签到及开标记录表签章,不再支持企业CA代替签到、签章。办理方式详见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 |||||||||||||||||||||||||||||||||
7.评标方式 | |||||||||||||||||||||||||||||||||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 |||||||||||||||||||||||||||||||||
8.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 |||||||||||||||||||||||||||||||||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 |||||||||||||||||||||||||||||||||
9.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 |||||||||||||||||||||||||||||||||
无 |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建设网(www.gxcic.net)、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上发布。 | |||||||||||||||||||||||||||||||||
11.交易服务单位 |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2.监督部门及电话 |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71-*******。 | |||||||||||||||||||||||||||||||||
13.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 由于“桂建云”系统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 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将所需投标材料上传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14.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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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01 月 0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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