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经济开发区龙岗路(西二环路—外环路)
汉中经济开发区龙岗路(西二环路—外环路)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汉中经济开发区龙岗路(西二环路—外环路)道路工程已由汉中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局汉开招发【2012】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汉中经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汉中经济开发区龙岗路(西二环路—外环路)道路工程位于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各设一个标段,道路总长1498.254米,分A、B两段,其中:A段为东西走向,长1319.981米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0米;B段为南北走向,长178.273米为城市支路,红线宽24米。
2.2建设工期:20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须具备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
3.2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并须无在建监理工程。
3.3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持以下证件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1、施工企业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含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查询备案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汉中市外企业须提供《汉中市外企业入汉施工登记证书》,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需自行提供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供查验。
5.2、监理企业须由项目总监本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含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查询备案表)、资质证书、市外企业须提供《汉中市外企业入汉监理登记证书》、总监注册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需自行提供无在建监理项目证明,原件供查验。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15:00时,地点为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中经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汉中龙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市委党校院内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916)*******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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