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网运生产场地信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网运生产场地信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网运生产场地信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网运生产场地信息设
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次零星获取按1个标包执行,中标1家供应商;
按照生产场地作业有关要求,完成河津市、闻喜县网运生产场地生产网AP、5G路由器设备采购。
2.供货周期:15天
3.采购预算:*****元
4.安装地点:河津市、闻喜县邮件处理中心
5.保修期:设备质保期不低于5年。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三、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与项目需求相适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C.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对该产品销售的授权委托书;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比选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获取);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
5.产品授权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身份证除外。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领取地点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1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休息;
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运城市盐湖区货场西路邮件处理中心三楼信息技术中心;或者线上获取,邮箱:*********@qq.com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226号运城邮政分公司会议室。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1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226号运城邮政分公司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226号运城邮政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4*****398
邮 箱:*********@qq.com
标签: 网运生产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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