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破碎系统及辅助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破碎系统及辅助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汇宏矿业破碎系统及辅助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1.1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项目名称:破碎系统及辅助设施施工
1.31.2 招标编号:YTDL-2023-GC-12-DTHH-003
1.3 项目地点:甘肃省敦煌市方山口平台山矿区
1.4 招标范围:①、原矿仓;②、破碎厂房;③、筛分车间;④、原料仓(3个,基础+仓体钢结构);⑤、煤仓(1个,基础+仓体钢结构);⑥、试化楼;⑦、玻璃钢储罐基础;⑧、硫酸储罐及基础(5个);⑨、脱碳渣料仓(1个,不含混凝土基础);⑩、粉矿仓(3个,不含混凝土基础);?、原矿堆场,厂区道路,生活区道路,厂区及生活区空区硬化;?、新水井供水供电系统;?、破碎系统皮带廊道等所有招标图纸范围内的设备制作安装、建筑施工、设备基础及预埋件,并出竣工图。
1.5工程建设及安装主辅材料全部由投标人提供。
1.6施工水源及电源由招标人提供至施工范围1000米以内,承包方负责接入至施工区域,施工用电1.0元/度,施工用水4.0元/吨(原水1.0元/吨)。承包方按施工水电表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后,项目结算中按实核减;或若水电没有能源计量,结算时发包方按工程结算价的0.5%扣除。
1.7工期要求:施工工期暂定180日历天,拟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3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招标范围第⑦、?项2024年5月1日完工;第①-③、?项2024年6月10日完工;第④-⑤项2024年6月20日完工;第⑨-⑩项2024年7月10日完工;第⑥项2024年7月15日完工;第⑧项2024年8月1日完工;第?项自202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现场需要陆续完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8冬季歇工造成的进退场费用不计入结算。
2.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安全许可证。
2.3业绩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国内2家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
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8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
2.9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货物。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报名方式:
3.1.1报名时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扫描电子版(格式见附表一)同时必须提供满足本公告2.2、2.3条款要求的扫描电子版证明文件(格式见附表二),投标人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
3.1.2招标人将向满足购买标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帐户信息。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并确认后,立即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或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3.2招标文件售价:
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此公告在和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名不上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联系人:王连义
联系电话:137*****463
邮 箱:137*****463@163.com
附表一: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如下表)
招标人: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单位名称 | ||
报名文件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 YTDL-2023-GC-12-DTHH-003 | |
单位地址、邮编 | ||
联系人 | 姓名 |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常用) | ||
传真 | ||
标书费发票抬头(公司名称) | ||
购买单位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所用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账号 |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根据此银行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 | |
报名日期 | ||
报名人签字 |
注:报名审核通过后,电汇标书款时必须注明“购买单位”及“(招标编号)标书款”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单位(公章):
日 期:2024年 月 日
附表二:报名资格审核文件
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 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填写) | 所在报名文件 页码 | |
1 | 营业执照 | ||
2 |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安全许可证。 | 发证单位: 有效期: | |
3 | 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国内2家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 | 合同1:(合同名称1,合同金额,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2:(合同名称2,合同金额,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 |
★注:
1、此表请投标人按公告中资格标准要求的业绩认真填写【必须附相关合同证明材料的PDF版扫描件】 ,如本表提供的业绩不满足要求会导致其无法购买标书。
2、合同证明材料需附主要内容页(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无相关合同证明或材料不全,在审核时将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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