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行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行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行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行委托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行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ZCHLJ2024G00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佳木斯市分行机关食堂所需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水果类、肉类、蛋类、鱼类、海鲜类(家常)、冷冻食品类、豆制品、乳品冷饮、饮料冲调、粮油调味、速食食品等。工作要求:一是乙方应提供甲方所需食材的免费配送服务,按照甲方要求的配送时间和地点及时送达。二是乙方应提供甲方需求食材的免费加工服务,例如鱼类去鳃、去鳞、去内脏。三是乙方应每日将配送食材的明细清单与食材一同送达,不能缺项,以方便甲方盘点供应食材。四是乙方收到甲方所需食材明细后,应从销售系统内将甲方所需食材名称、价格、单位等信息提供甲方,以方便甲方快速记帐。五是乙方应负责协调其内部人员,及时响应并保障甲方需求,如遇节假日等情况,如甲方有需求,乙方应提供6:00-18:00内及时配送服务。六是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添加、调配食材,以满足甲方需求。

1.2服务期限:1年

1.3预算金额:139.06万元(含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控股管理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5.1资质要求: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5.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不含办事处),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2.5.3投标人需提供肉类检疫证明。

2.6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5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zcgshlj@163.com(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三道街38号。

5.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选择邮寄,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4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腾讯会议线上或现场)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三道街38号

项目负责人:戴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zcgshlj@163.com

开户名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花江支行

账 号:080*****040******

招标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8日


标签: 分行机关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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