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设备(第2标段)招标公告
水质监测设备(第2标段)招标公告
海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水质监测设备采购(第2标段)招标公告
海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及5处自动监测站改建初步设计已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海规计[2014]6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设备供应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海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流域省界水体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开展重要水功能区、重要供水水源地、重要入河排污口以及跨流域调水的水质状况监测工作,承担流域省际水污染纠纷及突发水污染事故水质监测工作。监测中心具有国家级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涉及水(含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大气降水、污水及再生水)、底质与土壤两大类项目149项参数,还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证书。为更好地履行流域机构的职能,为水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持,需购置水质监测仪器设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水质监测设备采购,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海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水质监测设备采购(第2标段),合同编号:HHSZY/HT-2016-01。主要内容为购置仪器设备23台套:COD快速测定仪3台、智能浓缩赶酸仪1台、超纯酸制备系统1套、底泥采样器3套、聚合酶链式反应仪1台、电泳仪1台、组织匀浆机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分光光度计1台、COD测定仪1台、电子天平2台、水生生物采样系统1套、水质采样器1套、菌落计数器1台、智能一体化蒸馏仪2台、超声波清洗器2台。
二、供货期
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设备供应的业绩;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3月3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4月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近五年类似项目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14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视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安排踏勘。为此招标人为潜在投标人提供踏勘所需的路线、地点等便利条件。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29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十、发布公告的
招 标 人: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转8024
传 真:***-********
发 布 日 期:2016年3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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