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镇兴沙村2024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华亭镇兴沙村2024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亭镇兴沙村2024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公开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
2)工程建设规模:绿化造林2248亩(人工造林面积934亩,更替修复面积1314亩);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本项目作业设计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2024年5月前完成2024年度的种植任务,2024年6月为造林任务造林完工验收;对新栽植地块进行两次未成林抚育,2024年当年抚育一次,2025年再抚育一次;完成造林种植后,抚育期3年后竣工验收;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华亭镇作业设计》的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相关营造林内容,并有相关的营造林施工经验。【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县(区)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营造林内容项目的验收材料或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效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2)投标人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01月08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染万圆整(¥*****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政府司法楼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
电话:185*****870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603
电话:0594-*******
联系人:曾先生
标签: 国土绿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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