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裕二期空调招标公告
国裕二期空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受苏州国盛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苏州创业教育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中介机构,对其拟采购的国裕二期空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SZCY2016-W-G-001
二、招标内容:国裕二期空调(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B、合格投标人特殊条件
1、须为空调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经销商(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如有两个以上投标单位参加的,该品牌将不具备中标资格);
2、本项目负责人须为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并在投标单位任职三个月以上;
3、投标单位必须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单位;
4、投标单位必须在苏州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5、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C、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1、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须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3、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的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
4、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
5、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近三个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6、上述合格投标人特殊条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7、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原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购买。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如有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的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备查。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上网之日起至2016年4月8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宝带西路1099号汇金创业中心2号楼405A( 创业招投标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发售。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五、其它应说明事项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接收标书时间:2016年4月21日下午13:00~13:3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1日下午13:30时整
开标时间:2016年4月21日下午13:30时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01
(一楼正门西侧的小门内楼梯上至3楼的西门)
六、联系单位
单位名称:苏州创业教育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西路1099号汇金创业中心2号楼405A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215006
联 系 人:吴筠
采购单位:苏州国盛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柳先生
电 话:********
苏州创业教育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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