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冀0828破2号承德鑫达食品有限公司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4冀0828破2号承德鑫达食品有限公司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4日裁定受理承德鑫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10月20日,指定河北蓝岛律师事务所作为鑫达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为保证破产重整案件顺利进行,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8日指定河北蓝岛律师事务所与河北承天律师事务所担任鑫达公司的联合管理人。
现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进展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鑫达公司重整投资人。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旨在完成鑫达公司重整,有效整合行业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人员结构,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化解债务风险,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现就本次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鑫达公司基本概况
鑫达公司于1998年7月2日注册成立,登记机关为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9******G,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期限自1998年07月02日至2028年07月01日。法定代表人宋国飞。住所地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广字村,企业登记状态:存续。
公司经营范围:方便食品、杂粮面、莜麦粉、玉米粉加工、销售(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预包装食品销售,粮食收购、销售;蔬菜种植、销售,出口自产产品、进口生产所需的技术、设备及原辅材料(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农作物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鑫达公司属于成熟型企业公司,结合当地资源优势,主要经营玉米、荞麦、莜麦、小米等粗杂粮深加工、产品出口等业务。是一家生产规模、技术含量、产品档次较高的有机杂粮种植和加工的食品生产企业。鑫达公司拥有8项专利,“方顺”系列杂粮面产品供不应求。曾连续荣获“省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及“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称号。“方顺”系列杂粮面享誉北京、天津、山西、新疆等地,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和赞誉与好评企业。其拥有完整生产线,生产质量一流,且具有稳定的、高效的规模生产优势,故鑫达公司具备重整和挽救的价值。
二、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与鑫达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2月29日上午9:00前,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世纪城二期南组团27幢1单元102室。
联系人:张律师,电话:173*****226
王律师,电话:178*****03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登记信息、股权结构、相关资质、资产负债、主要业绩等);
(3)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4)意向重整投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均需加盖公章);
(5) 资产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 相关成功案例的证明材料;
(7)同意对知悉的重整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9)其他管理人认为应当提供的资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印章。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筛选结果通知各意向重整投资人。
(三)后续工作安排
1、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安排,可对鑫达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并根据管理人要求缴纳50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承德鑫达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源支行,账号: 501*****00017)
2、提交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现场尽调结束后10日内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偿债方案、产业整合计划、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报价依据、经营方案等。
3、组织评选
管理人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投资价款、债务清偿方式与期限、清偿比例、企业后续经营方案、履约能力及保障等方面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选,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如意向投资人仅有一家的,不再组织评选,直接确定为本案投资人。
4、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已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为投资价款。
重整计划(草案)由各类债权的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分组表决,届时出资人可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设立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重整计划通过后,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报法院裁定批准。
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5、退款安排
原则上,不参与下轮程序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上轮程序结果确定后(未被确定为重整意向投资人、重整计划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等重整程序非正常终止的情况),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被认定为重整意向投资人且依程序正常实施重整计划过程中退出重整投资的、泄露企业相关秘密信息或给鑫达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不再予以退还。
四、其他事项
(一)本招募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当然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管理人提供的所有鑫达公司相关资料不作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三)对未选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无义务向其说明理由或对其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支出进行补偿。
(四)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延长报名期限、修改报名条件等,亦无需向本次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解释理由。
(五)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标签: 招募重整投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