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护理用车、床、轮椅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WJTYZX-W11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护理用车、床、轮椅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 41.97 万元,招标人为某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护理用车、床、轮椅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预
算为 41.97 万元,其中:不锈钢车预算:2700 元/辆;多功能转运车单价预算:1000 元/辆;
低值耗材专用转运车单价预算:9500/辆;不锈钢包布车单价预算:3000 元/辆;妇科检查
床单价预算:35000 元/张;医用诊断床单价预算:800 元/张;不锈钢桌单价预算:3000 元/
张;治疗车 9 辆预算:11000 元;担架车 4 台预算:12500 元;折叠轮椅单价预算:1300 元/
台;输液车单价预算:1500 元/台;折叠躺椅单价预算:500 元/张;电动诊疗床单价预算:50000/
张;病床、床头桌单价预算:2000 元/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护理用车、床、轮椅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护理用车、床、轮椅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境内医疗器械,须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
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若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
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生产
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多级代理)。
2、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进口医疗器械,须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
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和代理人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本
项目不接受多级代理)。
3、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产品分类界定
的通知网站截图及网址链接、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多级代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或线下发售方式,工作日每日上午 09:3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华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凌奥国际
公寓 C 座 1 门 106)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华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凌奥国际
公寓 C 座 1 门 106)
七、其他
(一)申领地点:华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万科霞光道 5 号 1#-05)
(二)获取方式:
1.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
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
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
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ytjkjyxgs@163.com,
以合格材料到达邮箱为准。
2.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
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1)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境内医疗器械,须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
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若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
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生产
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多级代理)。
2)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进口医疗器械,须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
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和代理人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本项
目不接受多级代理)。
3)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产品分类界定
的通知网站截图及网址链接、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多级代理)。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
他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中心
地 址:天津市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22-611227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
联 系 人: 于老师、张老师
电 话: 18822779307
电子邮件: hytjkj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