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及2026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1116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及2026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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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及2026项
目初步设计阶段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XD923JFR936C11506BD/CNSC-24HDGC020049
2.2项目名称:1116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及2026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项目
23项目概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
和格式(HJ808-2016)》和我国核安全法则及其导则的有关规定,按照任务书及
后续工作大纲的技术要求,开展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工作,了解施工活动造成的
影响及验证施工期所采取的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同时为进一步提出
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提供依据。
2.4招标范围:
依据1116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及2026项目初
步设计阶段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项目提供的技术任务书要求对布设的监
测点进行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
总悬浮颗粒物(TSP)、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Oum)(PM10)、颗
于等于2.5um)(PM2.5)、臭氧(O3)、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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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甲烷总烃(MHC)、建筑施工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噪声等大气
污染物浓度和噪声参数频率监测提交现场监测数据报告。
项目服务期内点位位置及数量随着施工环境变化而改变的也属于本项目招
标工作范围内,具体情况以招标人指令为准。以上项目监测技术要求详见技术任
务书:
(1)1116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期大气环境监测技术任务书
(111600000RSS05-01版次B)
(2)1116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期噪声监测技术任务书
(111600000RSS06-01版次B)
(3)
2026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技术任务书
(2026XXZ-RSC01-01版次B)
2.5项目地点: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
《1116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项目》
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6年内完成全部工作。(每季度监测1次,一共监测
23次):
《2026项目初步设计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项目》
合同签订后8年内完成全部工作。(每季度监测1次,一共监测27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物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各完成本招标项日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能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
(2)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
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者分包人(若分包)需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
资质,并提供资质附表,资质附表含本项目监测范围内相应的内容(二氧化硫
(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总悬浮颗粒物
(TSP)、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PM1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
m)(PM2.5)、臭氧(O3)、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非甲烷总烃(NMHC)、
建筑施工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噪声)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的内容为: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非甲
烷总烃(NMHC)3个参数的环境监测分包,分包人资质要求具备中国计量认证
的(CMA)资质且资质附表中包含分包的相应内容。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
近5年内(2019年1月-至今)提供既有大气监测又有噪
声监测项目类似业绩。业绩证明资料:签字盖章版的合同文本需包含合同封面页、
工作内容及范围相关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多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用章
(2)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
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和报名。
4.3发售时间:2024年1月8日17:00一2024年1月15日17:00(北京
时间)。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
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签署盖章的投标保密承诺函扫描件(格式见首
页服务中心下载)。经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
“网上支付":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使用工银e支付
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或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缴费完成后即可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00。
标书款发票开具: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
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平台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
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邮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
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闪送等其他非正常邮寄方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
招标主管:张杨博浩联系电话:15321295886
超棉
(2)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4年1月31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
文件时间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
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
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ps:www.cnncecp.com)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
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2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
117号

编:100840
公司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核建大


编:100073
联系人:张杨博浩
电话:15321295886
电子邮件:zhangybhe@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
~【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
心-供应商服务),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
办法等异议。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护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商
248
招标专
(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 噪声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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