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宁洱分公司施工机械、运输设备采购

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宁洱分公司施工机械、运输设备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财库[2015]135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宁洱分公司施工机械、运输设备采购进行招标,采购人为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宁洱分公司,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宁洱分公司施工机械、运输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ZPCG2016-0352

3、招标内容:A包:平板拖车1辆、自卸车1辆

B包:铣刨机1台

C包:胶轮压路机1台

D包:挖掘机1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4.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4.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1.4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4.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如为经销商参加,应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4.3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4.4本次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

4.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以下证件:

5.1法人身份证原件;

5.2公证处公证的********25600.doc" target="_blank">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5.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6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7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6、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普洱市公园一号内街11幢106-107号。

7、招标报名时间:20164 1日—20164 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4 21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4 21 0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林业局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交货地点: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宁洱分公司。

11、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12、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网站上发布。

采购人: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宁洱分公司

联系人:刘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公园一号内街11幢106-107号

联系人:袁瑞莲

电 话:****-******* 188*****3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 桥梁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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