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湾小区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月亮湾小区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 南阳镇月亮湾小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南阳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本项目发包人 南阳镇人民政府 ,受发包人的委托,南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南阳镇月亮湾小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的发包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抽签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发包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建设地点:南阳镇阳泉村一组。
2、建设规模:月亮湾小区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及安装。
3、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政府资金100%
4、工期:40日历天
5、发包内容:施工图纸、项目造价报告、建设任务书、交易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质量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承包申请人的资格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发包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承包申请人必须以独立承包申请人身份参与工程承包。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承包申请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凡有意参加承包的申请人,须先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下同)上进行网员登记(网上登记时的网员类型请选择“招投标企业-建筑业企业”),审核通过后,企业领取网员密匙,凭密匙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网上提示下载发包文件。网员登记时间为每周三、周四下午,具体要求见“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务公开”中《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
五、承包申请人须在 2016年4月1日至 2016年4月12 日9:30时前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发包文件,通过网上商城缴纳承包保证金,未按本要求下载(获取)发包文件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发包活动。承包申请人应在开标前,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兴公共交易字[2015]2号)要求,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承包保证金,保证金额度为5万元。承包申请人应在“会员专区”该项目投标页面中点击“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页面要显示“投标保证金已交纳”。
六、本项目采用抽签法确定承包候选人。承包申请人参加抽签时不需要编制、递交承包申请文件。抽签确定承包人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 贰 份承包申请文件。
七、承包申请人对发包文件有疑问的,在提问截止时间之前均可通过网上“答疑提问”栏提出,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发包文件提出异议的,发包人视其完全接受发包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发包人对承包申请人提问做出的答复以及对发包文件做出的澄清和修改均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网上答疑”予以回复。
提问截止时间:2016 年4 月7 日17时;
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公告时间:2016 年4 月 8日17 时。
八、本工程的发包会将于 2016年4月12日上午9:30时)在南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财政所)二楼公开进行,承包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必带)(以上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并不得以证明等材料代替)参加发包会。
九、本项目承包(合同)价:12.2万元
序号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单价(元)合价
(万元)
建筑工程小区污水管网0.96
排污引水管6.55
化粪池1.25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小区污水管网2.44
排污引水管1
发包价(万元)12.2
十、发包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年4月1 日。
发 包 人: 南阳镇人民政府(盖章) 代理机构: 南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地 址: 南阳镇阳泉村一组 地 址: 南阳镇阳泉村一组
联 系 人: 卢盛林 联 系 人: 贾红云
电 话: 158*****317 电 话: 159*****501
标签: 小区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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