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监理及支干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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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监理及支干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及支干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卫市中宁县。2.2 建设规模:主要更新改造红寺堡扬水支线新圈、新庄集、海子塘三个系统的泵站、渠道及有关建筑物。改善灌溉面积33.24万亩。其中更新改造新庄集一、三泵站(原四泵站),重建新庄集二泵站(原新庄集二、三泵站合并),新圈支泵站(原新圈一、二泵站合并),海子塘支泵站(原海子塘一、二泵站合并);对支干渠和支渠破损段进行砌护改造,配套改造渠道建筑物和信息自动化系统。2.3 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新庄集支干渠、海子塘支干渠渠道砌护及建筑物改造、渠道防洪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监理招标范围为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施工(不含供电工程、自动化信息化工程、甲供设备和物资)及保修阶段监理。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其中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施工1标段:新庄集一支干渠及新庄集二支干渠渠道砌护共4.91公里,渠道建筑物改造及渠道防洪工程等。施工2标段:海子塘引渠、海子塘一支干渠及海子塘二支干渠渠道砌护共12.18公里,渠道建筑物改造及渠道防洪工程等。监理标段为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施工(不含供电工程、自动化信息化工程、甲供设备和物资)及保修阶段监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文件,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4.4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5万元/标段。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白璐  电话:0951-5552505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商业房联系人:刘林、王化化电话:17795152169、199953717192024年1 月8日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监理及支干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及支干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卫市中宁县。2.2 建设规模:主要更新改造红寺堡扬水支线新圈、新庄集、海子塘三个系统的泵站、渠道及有关建筑物。改善灌溉面积33.24万亩。其中更新改造新庄集一、三泵站(原四泵站),重建新庄集二泵站(原新庄集二、三泵站合并),新圈支泵站(原新圈一、二泵站合并),海子塘支泵站(原海子塘一、二泵站合并);对支干渠和支渠破损段进行砌护改造,配套改造渠道建筑物和信息自动化系统。2.3 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新庄集支干渠、海子塘支干渠渠道砌护及建筑物改造、渠道防洪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监理招标范围为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施工(不含供电工程、自动化信息化工程、甲供设备和物资)及保修阶段监理。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其中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施工1标段:新庄集一支干渠及新庄集二支干渠渠道砌护共4.91公里,渠道建筑物改造及渠道防洪工程等。施工2标段:海子塘引渠、海子塘一支干渠及海子塘二支干渠渠道砌护共12.18公里,渠道建筑物改造及渠道防洪工程等。监理标段为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施工(不含供电工程、自动化信息化工程、甲供设备和物资)及保修阶段监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文件,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4.4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5万元/标段。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白璐  电话:0951-5552505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商业房联系人:刘林、王化化电话:17795152169、199953717192024年1 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改造工程 干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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