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鹤壁日报社鹤壁市融媒体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A 座加装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JDDL-2023-06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鹤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鹤壁日报社鹤壁市融媒体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A 座加装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8 万元,招标人为鹤壁日报社。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8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壁日报社鹤壁市融媒体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A 座加装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鹤壁日报社鹤壁市融媒体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A 座加装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下列规定(提供
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1.1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只须提供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
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
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
理、改造);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
修理)));且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
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
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
装、修理、改造);
注:新旧许可证资质按照《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
号文件)》附件 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提供对应证书。以上资格要求,根据 《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
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文件要求》,对于供应商新版许可证书可不显示级别 ,均予
认可;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
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
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息记录进行甄别);;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及资格要求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代理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鹤壁市淇滨区高铁广场南路交通客运枢纽西区新世纪公寓楼 C 栋五楼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高铁广场南路交通客运枢纽西区新世纪公寓楼 C 栋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
鹤壁日报社鹤壁市融媒体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A 座加装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响
应人应到鹤壁市淇滨区高铁广场南路交通客运枢纽西区新世纪公寓楼 C 栋五楼获取磋商文
件,并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DDL-2023-067;
2.项目名称:鹤壁日报社鹤壁市融媒体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A 座加装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0000 元;
最高限价:48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1 台电梯。包括电梯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包括装卸)、保险、检测、安
装、调试、测试、验收、备案、质保期服务、备品备件供应、配合管理、培训、维护保养、
售后服务及其他须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3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45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下列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应
的证明材料):
1.1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只须提供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
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
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
修理、改造);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
修理)));且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
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
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
装、修理、改造);
注:新旧许可证资质按照《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
号文件)》附件 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提供对应证书。以上资格要求,根据 《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
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文件要求》,对于供应商新版许可证书可不显示级别 ,均予
认可;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
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
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息记录进行甄别);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广场南路交通客运枢纽西区新世纪公寓楼 C 栋五楼。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
格要求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代理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高铁广场南路交通客运枢纽西区新世纪公寓楼 C 栋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 2024 年 1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高铁广场南路交通客运枢纽西区新世纪公寓楼 C 栋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
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信息及对项目的暂停、
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与磋商公告发布相同的媒介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有权利自行查阅或
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壁日报社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紫荆巷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923319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金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高铁广场南路交通客运枢纽西区新世纪公寓楼 C 座五楼
联系人: 秦女士
电 话:03923677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女士
电 话:0392367775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日报社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紫荆巷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9233194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壁市淇滨区高铁广场南路交通客运枢纽西区新世纪公寓楼 C 座五楼
联 系 人: 秦女士
电 话: 03923677757
电子邮件: 215728980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