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指挥部风力喷水灭火机(二次)招标公告

森林防火指挥部风力喷水灭火机(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委托,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指挥部风力喷水灭火机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资格及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1.项目编号:XNZB2016-0175-0067HH
2.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指挥部风力喷水灭火机采购项目(二次)
3.招标内容:风力喷水灭火机采购。
4. 采购预算金额:894000.00元。
5.交货期:7天内交货。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7.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800元/份(若需电子版需另付¥100元),售后不退。
8.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53号品质商务酒店二楼。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月22日14:00~14:30(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4月22日14:30 (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12.开标时间:2016年4月22日14:30 (北京时间)。
13.投(开)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14.交货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指挥部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供货和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经非本单位的专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15年6月以后成立的公司除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5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新成立未开展过业务的公司除外)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及行贿受贿相关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原件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18.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此次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19. 报名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代理公司收存)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齐或不全将不予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
(5)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公章指经公安部门备案有效的法人章,且加盖的公章为鲜章。
招 标 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指挥部
地 址:蒙自市红河大道南侧
联 系 人:彭永俊
电 话:186*****077
招标代理: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银河路53号品质商务酒店二楼
联 系 人:李军
电 话:158*****143
2016年4月1日

标签: 防火 灭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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