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会计代理服务招标项目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会计代理服务招标项目

一、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应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采购文件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有效证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及无行贿犯罪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方委托责任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提供给供应方的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库存商品的收支和保管,并建立明细日记帐。

3.在每月月末前及时向供应方提交所有用于建帐的会计原始资料。

4.配备专人负责与供应方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与供应方对帐,保持实际经营与供应方受托代理的财务帐一致。

5.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建帐费用。

三、供应方受托责任

1.供应商至少提供一名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的固定人员,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2.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包括审核原始资料、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3.在代理所属月份次月上旬在医院办公场所完成代理事项,但不能影响采购方纳税申报工作。

4.对代理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5.供应方在完成建帐后即将记帐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交还采购方,由采购方自行保管。

6.本协议终止后供应方有义务向采购方指定的帐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帐务的延续。

7.在代理期间如采购方遇到查帐或巡察审计,供应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项目等作出解释。

8.供应方就会计代理服务的真实性负责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代理时间及收费

1.本项目招标采购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达到服务标准验收合格后续签合同。

2.本项代理业务的收费预算为不高于750元/月,费用每半年经验收合格后结算。

五、项目联系方式

189*****873 张老师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邮箱报价,供应商于2023年11月19日9:00准时将盖有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营业执照等资料一并发送指定邮箱fsyyzbbgs@163.com。邮件命名为“附属医院会计代理服务项目+公司”若因不按规定要求命名导致邮件遗漏等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计代理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