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服务合作机构遴选公告

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服务合作机构遴选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服务合作机构遴选公告



为提升我中心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本着发挥各自所长为产妇、新生儿提供更规范、更优质服务的初心,我中心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有偿的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的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服务内容:

(一)产后访视

产妇出院后 1 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填写产后访视记录表,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二)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派遣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同时进行产后访视。

1.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应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

2.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情况。

3.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4.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

5.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 1 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

6.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

7.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

8.宣传预防接种相关政策内容,告知下次预防接种时间,发放预防接种宣传材料。

9.对访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甲方儿保人员。

10.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二、服务要求

1.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2.从事上门访视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相应的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或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3.每次服务后及时按照我中心要求记录相关信息,并于当天传送反馈至我中心指定的妇儿保工作人员。

4.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5.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6.上门访视所需的交通工具、交通费用,以及上门工具自行解决。为保障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执行上门访视工作的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若出现不可避免的人员调整时,应安排一个月的交接期。

7.不得向访视对象及其家人推销产品及其他服务,不得收取费用,务必保障访视工作的公益性。

8.严格保密孕产妇、新生儿信息以及开展上门访视服务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不得泄露。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设置有妇产科、儿科,并在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上体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材料要求(格式自拟,一律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代表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正反面);

5.报价单(单独密封)

四、报价与结算方式

1.报价方式说明:报价参照《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榕卫基层[2020]2号文件精神执行,不得高于该标准核算,高于标准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合同履约方式: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3年内可续签。

3.结算方式:实际上门访视服务次数以双方共同核实确定的访视花名册为准,按例数每季度支付一次。

五、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分方式,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若出现明显不合理的恶意低价投标行为,我中心保留终止本次招标工作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招标要求,若出现一项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

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投票决定最终供应商。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 1 月 9 日08: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6 日17: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4.项目联系人:尤女士 联系电话:0591-********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395-2号 邮编:******

5.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投标人响应文件将会被拒收:

1)逾期送达指定地点;

2)响应文件未合格密封。

6.本项目评审时间我中心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



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1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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