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丰随州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联丰随州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关于联丰(随州)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债务人联丰(随州)食品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5日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联丰(随州)食品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联丰(随州)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44*****XY。注册资本1
亿元,法定代表人魏丰,公司住所地:随县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适用农产品初加工、含油果种植、中草药种植、食用菌种植、初级农产品收购、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限定为随州市两级法院辖区内已编入《湖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管理人。
2.申报机构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申报材料应装成册。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限截止于2024年1月16日。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随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佳景
联系电话:189*****12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九日
标签: 破产清算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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