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外科楼10-23层医用气体系统、医用传呼对讲

郴州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外科楼10-23层医用气体系统、医用传呼对讲


受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郴州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外科楼10-23层医用气体系统、医用传呼对讲系统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郴州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外科楼10-23层医用气体系统、医用传呼对讲系统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 CZZF-2016-G024、政府采购编号:电G_HW_********0025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外科楼10-23层医用气体系统、医用传呼对讲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 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年度验证的《社保登记证》或者由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公司近六个月所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7、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级(集中供气专项)资质
9、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0、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1、代理商参加投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04月01日至2016年04月08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持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件及材料③经办人身份证(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郴州市征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一概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采购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七、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征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惠泽路市新财政局对面
联系人:田先生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131*****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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