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07-121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公安厅2007-121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公安厅2007-121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介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厅2007-121机房改造项目(委托编号:PSP-GD-*******Y)接受合格的境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包组内容、数量、技术要求

1、 项目的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07-121机房改造项目

2、 包组内容:机房改造

包组号:包组一

3、 数量:一项

4、 技术要求:详细的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5、 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 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子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

3、 必须具备广州市建筑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

4、 投标商必须提供主要产品(精密空调、UPS)原厂商或其国内办事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和供货证明函原件(应对技术要求逐条响应);

5、 投标商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注册服务维修机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6、 投标人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和项目实施,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分包或转包(消防工程除外,但承担消防工程的公司需要有消防工程相关资质);

7、 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月28日-2008年2月26日,每日9:00-11:30,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的(国、地)税务登记证;

5)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子工程或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图纸售价每份人民币45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注:1)请各投标人可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2)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介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2月28日9:0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2月28日9:30

3、 开标时间:2008年2月28日9:30

4、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中介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介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中介代理机构联系人: 赖小姐

中介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65 1688

中介代理机构传真:020-8765 9323

E-mail: inf@chinapsp.cn

六、电子文件下载

投标人如须本采购文件第七部分电子版,可在中介代理机构(www.chinapsp.cn)网站注册后,于“资料下载”处单击本项目文件,进行资料下载。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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