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陂水库引调水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隆陂水库引调水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MSZB 2016-024
开标时间:2016-04-2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化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水源工程项目部
所属地区:
福建省宁化县隆陂水库引调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MSZB 2016-02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宁化县隆陂水库引调水工程已由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明发改农业[2016]7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化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水源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自筹 ,招标人为 宁化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水源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宁化县隆陂水库引调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化县石壁镇、城郊乡、翠江镇;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自筹;
2.4工程概况:宁化县隆陂水库引调水工程是取隆陂水库的原水通过输水管道引至沿线城郊乡茶湖江村、瓦庄村、连屋村和马元亭村设4个分水口,分水灌溉7803亩耕地。本工程进水口拟用原水库放水涵口。引水管道全长27.452km,设计年引水流量1095万m3/年。工程总投资约为9000万元;
2.5招标范围:福建省宁化县隆陂水库引调水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从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内容包括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施工图及预算、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编制竣工图和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水保工程和环保工程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等。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工期:总工期: 790 日历天
2.8.1设计工期(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成初步设计报告经国家烟草部门核准后 2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8.2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2.9工程质量要求:
2.9.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烟草等部门的评审。
2.9.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配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8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无效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5 日至 2016 年 4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下同)持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转账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29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8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化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水源工程项目部
地 址:宁化县中环路财福源广场五楼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137*****7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传 真:****-********

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库 工程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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