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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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第1页-服务内容 (一)日常法律事务 1、接受甲方有关业务上的法律问题的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2、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性法律文件、规章制度; 4、协助审查甲方与国内外单位、个人签订的各类合同; 5、参与合同的草拟、修改; 6、参与项目谈判,完成项目合同的草拟、审查、修改; 7、对甲方涉及的所有诉讼、复议(包括复议、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由乙方负责审查甲方草拟的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和证据材料,并提出修改意见(不包括出庭代理); 8、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律培训及教育;9、协助甲方运用法律手段加强行政管理;10、对甲方业务范围内的新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11、协助甲方与司法部门协调沟通。 (二)代理诉讼、仲裁或行政复议法律事务 按年包干包案,负责承办2024年度甲方(包括除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外下属事业单位)民事、行政诉讼或仲裁以及行政复议总量的90%以上。(三)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 依据省、市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
1人员要求:5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1月1日规定,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范围内的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按年包干。 四、服务要求 (一)受聘律所应委派不少于5名律师作为顾问团队。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指派律师前往聘请方单位进行现场坐班办公,每个工作日值班半天。出勤律师负责对聘请方日常事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即时的咨询服务以及法律意见,协助处理有关的法律事件。出勤律师在坐班期间,不迟到、早退,不做与聘请方业务无关的工作。聘请方对于不合格的律师,有权要求受聘方更换。 (二)受聘律所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三)受聘律所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四)受聘律所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受聘律所律师在担任常年律师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六)受聘律所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我局同意,不得为与我局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受聘律所律师在合同履行期间接触或掌握到的我局各类文件、信息,不论这些资料是何种表现形式,均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规定或者我局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受聘律所应当依据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建立我局业务档案。1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050651
(三)预算金额:4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
服务描述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数量
计计
量量
单单
位位
服务内容 (一)日常
法律事务 1、接受甲
方有关业务上的法律
问题的咨询,提供法
律意见,出具法律意
见书; 2、出具律师
函,维护甲方的合法
权益; 3、协助草
拟、制订、审查或修
改合同性法律文件、
规章制度; 4、协助
审查甲方与国内外单
位、个人签订的各类
合同; 5、参与合同
的草拟、修改; 6、
参与项目谈判,完成
项目合同的草拟、审
查、修改; 7、对甲
方涉及的所有诉讼、
复议(包括复议、仲
裁、一审、二审、再
审、执行),由乙方
负责审查甲方草拟的
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
件和证据材料,并提
出修改意见(不包括
出庭代理); 8、根
据甲方需要提供相应
的法律培训及教育;
9、协助甲方运用法律
手段加强行政管理;
10、对甲方业务范围
内的新政策文件进行
解读。 11、协助甲方
与司法部门协调沟
通。 (二)代理诉
讼、仲裁或行政复议
法律事务 按年包干包
案,负责承办2024年
度甲方(包括除广州
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
登记中心外下属事业
单位)民事、行政诉
讼或仲裁以及行政复
议总量的90%以上。
(三)重大行政执法
行为法制审核 依据
省、市及市规划和自
然资源局相关重大行
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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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规定,对属于重大行
政执法行为范围内的
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按年包干。 四、服务
要求 (一)受聘律所
应委派不少于5名律师
作为顾问团队。每周
星期一至星期五指派
律师前往聘请方单位
进行现场坐班办公,
每个工作日值班半
天。出勤律师负责对
聘请方日常事务涉及
的法律问题提供即时
的咨询服务以及法律
意见,协助处理有关
的法律事件。出勤律
师在坐班期间,不迟
到、早退,不做与聘
请方业务无关的工
作。聘请方对于不合
格的律师,有权要求
受聘方更换。 (二)
受聘律所律师应当勤
勉、尽责地完成约定
的法律事务工作;
(三)受聘律所律师
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
规做出的判断,尽最
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
利益; (四)受聘律
所律师应当在取得甲
方提供的文件资料
后,及时完成委托事
项,并应甲方要求通
报工作进程,对涉及
甲方的原始证据、法
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
善保管; (五)受聘
律所律师在担任常年
律师顾问期间,不得
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
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
询意见; (六)受聘
律所律师在本合同履
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
的期间内,在涉及甲
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
交易活动中,未经我
局同意,不得为与我
局具有法律上利益冲
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
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
意见或代理; (七)
受聘律所律师在合同
履行期间接触或掌握
到的我局各类文件、
信息,不论这些资料
是何种表现形式,均
负有保密义务,非因
法律规定或者我局书
面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八)
受聘律所应当依据司
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
档案管理办法,建立
我局业务档案。
1
人员要求:5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1月11日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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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求信息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邹东轩 020-34588085
采购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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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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