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观溪庭院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观溪庭院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概述
采购人 | |||
公告类型 | 适用范围 | ||
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 ||
招标联系人 | |||
招标联系方式 | |||
公告原文链接 |
第二部分: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本项目观溪庭院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 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 【2019】88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4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观溪庭院项目智能化工程,建设规模为*****.48平方米,观溪庭院项目周界报警、视频监控、门禁管理、防盗报警、楼宇可视对讲、电子巡更、停车场管理系统等,总投资额*****万元。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东部新城海景三路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观溪庭院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范围:溪庭院项目坐落在滨海新区大港海景三路与港东九道交口,总建筑面积*****.09m2,地上建筑面积*****.53m2,地下建筑面积*****.56m2。观溪庭院项目智能化工程包括周界报警、视频监控、门禁管理、防盗报警、楼宇可视对讲、电子巡更、停车场管理系统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225.208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6月01日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
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及承诺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各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附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还需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在资格审查评审评标阶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按废标处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2日。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5982号副598号D106室,提供3.1资质、资格要求的证件及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确认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邮箱:chengtouzixun02@163.com
获取文件。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景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0号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滨海新区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宋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5982号副598号
传 真:无
日期:2024年01月0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梁军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0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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