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透水混凝土增强剂采购询价公告
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透水混凝土增强剂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人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透水混凝土增强剂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透水混凝土增强剂采购。
(三)项目简况:协兴园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位于邓小平故里景区南门旁,属于大型停车场。总用地面积约*****㎡,停车场面积*****㎡,无地下室。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室外停车场、电气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四)供应期限:预计1个月,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供应地点:协兴生态停车场项目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控制价
1.控制价:本次询价控制总价为¥******元,采购数量及规格型号详见报价表(附件一)。
2.报价为到场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包装费、装车费、过路过桥费、管理费、劳务费、检测费、税金(不含增值税)、利润等完成本项目供货所需的一切费用。
(七)支付结算
1.计量方式:以计数方式计量,双方签字确认。
2.支付方式:中选人全部供货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已供合格货款。支付前,中选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结算资料和采购人认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增值税税额由采购人承担。
3.付款方式: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批后,由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至中选单位账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信誉要求:报价单位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标禁入期;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三、质量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达到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
(二)具体要求:
1.中选人供应的增强剂掺量参数与项目试验合格的C25透水混凝土配合比验证实验检测报告中的增强剂参量误差≤5%。
2.中选人供货的增强剂与实验合格的样品材料一致。
(三)其他要求:
1.采购人拌制C25透水混凝土主要参数:抗压强度≥25Mpa,透水系数≥0.5mm/s;拌制原材料:碎石10-20mm,袋装水泥P.O42.5R,增强剂;拌制方式:机械现场拌制;运输方式:货车运输。
2.中选人提供增强剂样品配合采购人验证实验检测,所产生实验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待C25透水混凝土实验检测合格,且确认增强剂材料掺量符合项目要求后中选人方可供货。
3.中选人对所供材料质量负责,若增强剂质量出现问题,则由中选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本次询价实行一次性报价。报价单位按报价表(附件一)要求填写报价。
(二)不允许对报价表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担保。通过中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开户单位: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暂定总价的5%。
3.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
4.履约担保的退还:全部供货任务完成且完善相关手续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报价资料审查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七、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采购人按最终有效报价(不含增值税总价)由低至高排序推荐本次采购的中选候选人(1-3名),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报价相同,则以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为中选人,递补的合同价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若全部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资格的,则重新开展采购工作。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九、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及会议时间:2024年1月15日9时00 分。
(二)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现场递交。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广安交投集团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现场报价,报价资料须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包装袋封面处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2.网络递交:报价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扫描在一个PDF文档内)传至QQ邮箱*********@qq.com。报价邮件请备注“项目名称+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三)报价资料:
1.报价表(详见附件一);
2.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
3.承诺函(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出具,详见附件三);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C25透水混凝土配合比验证实验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应为2023年1月1日至今)。
报价单位递交的以上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且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六)递交报价资料的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十、特别说明
(一)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在最近3年内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负责人有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发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交旅集团官网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138*****437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附件1:《报价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合同》
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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