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长乐安置房配套道路(临时)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高桥镇长乐安置房配套道路(临时)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鄞州区高桥镇长乐安置房配套道路(临时)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Q-ZB(2016)-017 (发布时间:2016-04-01)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鄞州区高桥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高桥镇长乐安置房配套道路(临时)绿化工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高桥镇长乐村
建设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地整理、苗木种植、苗木养护等。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其它要求:①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
②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③注册地为鄞州区外的园林绿化企业须提供【外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鄞施工信用证】。
④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子汇票
金额:贰万元整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7
联系人:牟工 联系电话:0574-********
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办法详见《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办法的通知》。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4月13日16时(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的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镇中心幼儿园南侧)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鄞州区高桥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系人:朱莹儿 电话:********
附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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