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集团企业端增值税电子税局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集团企业端增值税电子税局项目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名称: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集团企业端增值税电子税局项目 |
完工期: | 企业端增值税电子税务局系统建设自项目启动后12个月内完成 |
项目概况: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提出升级完善“金税四期”的设想,并于2020年向国家发改委申报了“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同年,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决策,将“金税四期”(暂)调整为以发票电子化为基本内容,对外称“发票电子化”、对内称“金税四期”的税收工作改革新思路。“金税四期”不仅仅是一个信息化项目,更是推动税收现代化的系统性改革。目标是推动“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以数治队”转变,打造智慧税务。 “金税四期”推动政府及企业业财税数字化进程,为大型企业提供“乐企服务平台”专项解决方案。 为了更好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在不同时间范围内达成预期目标,本期将致力于基础设施搭建,远期随着税局端政策及乐企业务范围推展进行进一步建设。 第一阶段为基础建设期,该阶段主要是以乐企接入为切入点,结合海油实际业务情况设计系统业务表单并完成系统功能开发及部署。 从业务层面建设增值税发票管理平台支持增值税发票相关业务操作,建设数电票协同平台实现上下游业务和发票的协同,从而实现业财税相关数据统一采集,同时通过税局获取海关、商旅等相关非增票数据,集中至税务数据管理平台,并通过税务数据交互平台与其他相关部门、机构以及企业进行数据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最终实现数电开具、认证、抵扣等功能。同时,建立数电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分类发票的开票时间、状态等风险指标落地在风险规则引擎中,进行业务流程过程中的风险提示。 第二阶段为扩展期,该阶段主要是根据金税四期推进情况完善系统功能,完善业务范围,提供风险管理等辅助管理功能。 根据金税四期成品油推进进度,及“乐企”纳税申报对接进度,进行加油加气站开票方案及全上线单位纳税申报方案的设计及实施,并对业务从税务相关风险着手,梳理企业合规、涉税报告、跨境税务、税务审计、法规变化等多方面业务,通过规则中心将各方面风险要求植入系统,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评估,同时对标同集团、同行业、同地域的公司,制定税务数据指标,更进一步评估企业税务绩效和风险水平,最终提升企业综合风险管控水平。 |
项目所在地: | 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天津等省市 |
服务内容简介: | 系统建设功能需兼容未进行数电切换地区的纸电开票方案,无法申请“乐企”的数电平台开票方案及可以申请“乐企”的数电对接的一般纳税人、加油加气站的解决方案。对接海油与开票及核算相关的十余个集团级系统,功能涵盖三种模式下的进项税管理、销项管理、乐企接入管理、单据管理、数据交互平台、风险规则管理、查询统计、统一发票池等。 为了更好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在不同时间范围内达成预期目标,本期将致力于基础设施搭建,远期随着税局端政策及乐企业务范围推展进行进一步建设。 第一阶段为基础建设期,该阶段主要是以乐企接入为切入点,结合海油实际业务情况设计系统业务表单并完成系统功能开发及部署。 从业务层面建设增值税发票管理平台支持增值税发票相关业务操作,建设数电票协同平台实现上下游业务和发票的协同,从而实现业财税相关数据统一采集,同时通过税局获取海关、商旅等相关非增票数据,集中至税务数据管理平台,并通过税务数据交互平台与其他相关部门、机构以及企业进行数据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最终实现数电开具、认证、抵扣等功能。同时,建立数电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分类发票的开票时间、状态等风险指标落地在风险规则引擎中,进行业务流程过程中的风险提示。 第二阶段为扩展期,该阶段主要是根据金税四期推进情况完善系统功能,完善业务范围,提供风险管理等辅助管理功能。 根据金税四期成品油推进进度,及“乐企”纳税申报对接进度,进行加油加气站开票方案及全上线单位纳税申报方案的设计及实施,并对业务从税务相关风险着手,梳理企业合规、涉税报告、跨境税务、税务审计、法规变化等多方面业务,通过规则中心将各方面风险要求植入系统,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评估,同时对标同集团、同行业、同地域的公司,制定税务数据指标,更进一步评估企业税务绩效和风险水平,最终提升企业综合风险管控水平。并将截止最后一批实施前无法切换“乐企”对接的所有纳税主体,以纸电及数电平台开票方式切换到新系统中。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并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二、投标人应具备CMMI认证3级及以上,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或ISO9000认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企业集团税务系统建设的验收业绩,并且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还应具有至少2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类信息系统建设的验收业绩,并且为单个企业集团完成的合同金额累计在1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显示合同金额页、显示服务类型内容页、签署页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四、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平均年营业额为2亿元及以上,并且连续三年盈利。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五、产品产权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如下要求: 1)需有成熟的开发平台,可在中国海油集团的云环境内部署,拥有该开发平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专利; 2)使用开发平台开发的产品具备独立性,可在中国海油集团的云环境内部署,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上必须满足等保三级的要求。 2.基于产品提供的技术服务和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知识产权。 六、投标方开发平台产品信创要求:投标方开发平台提供信创产品兼容互认证明材料,证明其软件产品满足国产化信创要求或具备国产化信创能力,须满足如下要求: 1)产品自身及其二次开发部分,必须可在海油的华为云信创环境下运行; 2)产品自身及其二次开发部分,所涉及到的中间件必须符合信创要求,使用东方通等中间件; 3)产品自身及其二次开发部分的关系型数据库,遵循SQL的ISO国际标准,能适配达梦数据库等主流关系型数据库; 4)应用程序不得依靠在关系型数据库中定制函数、触发器和存储过程来实现业务逻辑。 5)产品自身及其二次开发部分,使用的前端浏览器必须适配海油定制版360企业浏览器; 6)产品自身及其二次开发部分,必须可在麒麟v10操作系统下运行; 7)产品自身及其二次开发部分,必须可支持使用“ARM为主,X86为辅”的芯片组合。 七、投标产品技术要求:采用主流微服务架构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到2024年01月15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22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22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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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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