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税务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税务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因企业发展所需,本公司拟对十一科技税务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

1.1 项目名称:十一科技税务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30万元

项目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十一科技税务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或“招标人”)统一招标,由十一科技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本次招标将根据分值从高到低顺序选定一位中标人。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或成立至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无亏损且净资产大于0;

(4)业绩基本要求: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或成立至今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

(10)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的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各级国资监管部门通报;

(11)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本次询价不允许联合体参与响应。

1.3 招标范围及投标文件要求

1.3.1 招标范围

(1)项目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2)本次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建设内部包括:销项管理模块、进项管理模块

(3)工期:3 个月完成上线

(4)质保期:验收交底后1年

(5)报价:。

1.3.2 投标文件要求

(1)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函

(3) 投标人承诺函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 单位简介

(6) 报价表

(7) 员工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等证书

(8) 业绩证明(与本次招标规模类似)

(9) 响应文件

a.报价表为一次性报价,因集中采购,报价时不得高于市场报价;

b.报价费用包含系统开发、测试、安装,达到可使用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本次报价需对质保期后维护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中标后的维护费用将按照此次中标维护价格执行。招标人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3 硬性指标:

(1)本地化服务团队;

(2)近一年内3个以上数电发票相关案例;

(3)公司成立2年以上,注册资本和实缴纳资本200万以上;

(4)项目经理需要相关经验10年以上;

(5)公司开票业务场景包括停车场收费和充电桩收费,需要同千帆停车场系统和特来电充电桩系统对接实现自动数电发票开具;

(6)本次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建设内部包括:销项管理模块、进项管理模块。

销项管理模块:本地私有化部署,底层对接总局乐企平台,完成授信额度及赋码段下载更新;完成数电发票开具结果及明细数据上传;向增值税管理系统等业财系统输出接口完成数电发票直连开具、红冲确认等业务流程;完成业务订单、发票及财务凭证管理、生成存储数电发票原文件。

进项管理模块:本地私有化部署,通过底层对接乐企平台用票能力,建设统一的进项发票管理平台,支持多种手工签收查验方式,如:扫码枪、高速扫描仪、批量导入签收,记录查验结果及记录;提供发票签收查验接口;支持对签收查验发票历史查询、签收查验发票数据统计查询、签收查验发票明细查询等功能,实现对历史签收查验数据综合查询。

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投标文件袋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通过第4项招标联系方式提供的信息递交投标文件。

2.2 开标时间:2024年1月8日9时00分。

2.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4 开标地点: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3. 定标规则

3.1 无效投标情形

3.1.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1.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未出席开标会的。

3.1.3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无投标单位法定人或授权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3.1.4 投标书未按规定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致使辨认不清而影响评标定标的。

3.1.5 投标人未按资质标和标价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3.2 废标情形

3.2.1 投标人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要求的。

3.2.2 因重大变故(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招标取消。

3.3 恶意竞标的界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4 确定中标

若本次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以及经审查后,符合资质单位不足三家,则重新组织招标。有三家及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经评标小组审核投标单位都符合投标条件,根据评标组审核的结果决定中标单位。

3.5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未满足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华区双林路251号A座23楼资产部

邮 编:******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8-********

电子邮箱:yangyang1@edri.cn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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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管理系统 数字化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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