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比选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SPD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SPD服务项目
二、比选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代理服务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采购项目文件编写、论证,发布需求公示、招标公示、开标、评标、结果公示等采购过程及负责采购询问、质疑、投诉的答复与处置,资料汇编归档工作。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等国家相关收标准计算,优惠后自行报价,向中标人收取。
代理服务费实行包干价,最高限价:1.2万元。
三、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者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成交人)。
(二)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满分 |
报价 | 1、以投标文件报价为准,现场不再报价。 2、选择有效最低报价作为基准报价,报价分=基准价÷本投标人报价×30。 3、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分均为0分。 | 30 |
业绩 | 1、2022年1月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 完成1个政府采购服务类代理业绩的得5分,最多得25分。 须提供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中标(成交)公告页截图及具体网址。 | 25 |
营业场所 | 营业场所面积在300㎡及以上得5分,200-300㎡得3分,200㎡以下得1分; 注: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5 |
团队配置 |
| 20 |
技术方案 | 技术方案评分细则: 1、提供本项目实施的采购方式。根据采购方式的可行性给予 0-5分。 2、提供本项目质疑、投诉、举报等应急处置措施。根据措施的及时性、完整性、合法性给予 0-5分。 3、提供保障本项目顺利完成的其他服务内容及措施。根据内容及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给予 0-5分。 | 15 |
服务承诺 | 承诺依法依规开展代理服务工作,若有违法违规违纪行愿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有书面承诺5分,没有承诺0份 | 5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须在中国或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4、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近三年没有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当前没有未完结的被执行案件。(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0日8:00-12:00,14:00-17:00
地点:清镇市百马大道清镇市第一人医院装备科(行政楼1楼)
联系人:林楠135*****805
报名费:无。
本项目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报名,报名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2)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比选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1日14:30
地点:清镇市第一人医院行政楼1楼谈话室(清镇市百马大道1号)
评审人员:医院采购小组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提供密封的投标文件1份(文件内容自拟,目录与内容须一一对应)。
七、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在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1工作日。
八、代理协议签订及履行
(一)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2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代理协议。若中标人未在2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认下一位成交人或重新开展招标代理比选工作。
(二)招标代理工作按照“一事一委托”原则,成交人应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圆满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九、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所有。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1月9日
标签: 公开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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