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设施设备零星维修招标公告

市区设施设备零星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JLZB-2016-338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的委托,对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16-2018年度市区设施设备零星维修项目定点单位入围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概述:一标段:房屋维修;二标段:设备维修。

2.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3项目地点:长春市。

2.1.4计划工期:根据业主实际需求待定。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

2.2.1一标段:房屋维修;二标段:设备维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土建路面改造、装饰装修改造、水暖电路改造等)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备案。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太阳能设备维修保养、柴油发电机设备维修保养、变电设备维修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质等级证书;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4.1.4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6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于2016年4月1日-2015年4月 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B座4楼438室(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188号)。

5.2开标时间2016年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B座4楼438室(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18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188号
联系人:綦先生

电话:0431—********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姜经理
电话:135*****3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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