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广播设备招标公告
监控广播设备招标公告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批 ) | 预算(元) |
1 | 监控广播设备 | 1 | 46035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监控广播设备 | 见附件1 | 见附件1 | 见附件1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 是 | 是 | 是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投标人的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年4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二环与晚报大道交汇处东北角,丽景新贵六单元314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2016 年4月 1 日17:30时至 2016 年 4月7 日 17:30 时止。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天心区第一中学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686号
联系人:谭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丽景新贵六单元314室(东二环与晚报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联 系 人:周习军 陈蕾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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