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松山区政府北侧停车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锦州市松山区政府北侧停车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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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锦州市松山区政府北侧停车场工程竞争性碰商公告
(招标编号:LNZQ-202401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市松山区政府北侧停车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锦州交通智慧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铝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锦州市松山区政府北侧停车场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州市松山区政府北侧停车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州市松山区政府北侧停车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尉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日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贵人须具各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证书(相关专业),
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③》截至投标藏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速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日::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1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下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鹤娘路3-8-15号),届时请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如开标大会,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Z0-202401002
项目名称:锦州市松山区政府北侧停车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硬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06395.57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6395.57元
采购需求:锦州市松山区政府北侧停车场工程,具体详见碳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殿行期限:30天(具体计划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台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货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山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货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013432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日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扇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會)以上资质,且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证书(相关专业),
具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收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3:30.下午13:3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下载
售价: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遇
四、响应文件通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奇项日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五、开启
时向:2024年0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鲍州市太和区锦摊路3-8-1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资质证书
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证书
(相关专业)、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威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
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
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需携带一式两份如盖公章。
非现场领取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郎箱1za32031118163.con.郎件主题【项
目名称+包号+供应商金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聚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3、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交通智慧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新区福州街
联系人:郎先生
电话:0416-3994959
电子部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16-3203111
电子邮件:1nzg32031118163,cc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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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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