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中心大道1标经理部物资招标公告

贵安新区中心大道1标经理部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安新区中心大道1标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17-1GSZG-2016-013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贵州省贵安新区中心大道第1标段,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安新区中心大道1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公开招标。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117号);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安新区中心大道1标J-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

中心大道道路工程位于贵州贵安新区核心区中部,呈东西走向,全长为10.003km,道路宽度100m,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50km/h;我项目为第一合同段(K0+000-K4+400),全长4.4Km,主要相交(接)道路有贵安新区兴安大道、百马大道、金马大道等,于K2+227.562处下穿沪昆高铁专线。综合管廊属变更新增,综合管廊试验段397米、后期暂定约1.32Km。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物资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图号
计量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BLG-01
玻璃钢托架
650mm


25714
壹仟元整
贰万元整


2
玻璃钢托架
450mm


300


3
玻璃钢支持杆
2500mm


4774


4
玻璃钢支持杆
2400mm


428


5
玻璃钢支持杆
1400mm


2012


6
玻璃钢桥架
500*200mm


6420


7
——






注:以上材料为暂定数量,如有变更一切以项目施工实际用量为准

2.2.2 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1)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2)材料严格执行ISO9001:2008标准进行生产加工;(3)执行国家标准:玻璃钢托架、支持杆JB/T 7770-1995,玻璃钢桥架GB/T15568-2008及QB/T1453-2003;(4)具体或须依据招标方项目施工进行技术调整。

2.2.3 招标技术负责人:焦海明 189-6066-6683

2.2.4 招标物资设计图纸(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合格投标人具有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允许代理商参加,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

(2)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以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具备所投产品为大型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供货近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

(7)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4 月 05 日至2016年 04 月 11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安新区中心大道1标项目经理部(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中八安置点对面)物资设备部办公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购买或者线上购买。购买前请加QQ群:********5,在群共享中下载并填制《招标文件售出登记表》。

招标文件汇款帐号:****************4647

开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用途:贵安新区中心大道1标项目XX包件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 04 月 26 日08时00分至10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04 月 26 日10时00分,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贵安新区汤庄临时安置点(贵安大道与兴安大道交叉口)]会议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6年04 月 26 日10时00分,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贵安新区汤庄临时安置点(贵安大道与兴安大道交叉口)]会议中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安新区中心大道1标项目经理部。

使用单位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中心大道1标综合管廊

联 系 人: 颉新荣 152-3536-6968

张补莲 139-3421-4617

刘海山 183-8581-3132

焦海明 189-6066-6683

黄文强 187-9878-3415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 04月 0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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