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塔山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幕墙工程交易
安顺市“塔山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幕墙工程交易
安顺市“塔山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幕墙工程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6) 195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华夏房地产开发公司(招标人) 委托贵州航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安顺市“塔山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幕墙工程(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 159 号) 已于2016 年3月31日11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开标验证情况,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少于3家,此次开标为废标,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 2016 年 4月 6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4月 1 日
标签: 小区 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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