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交流系列活动第三方统筹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交流系列活动第三方统筹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交流系列活动第三方统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交流系列活动第三方统筹服务项目。

(二)拟招取承办机构数量

1家。

(三)项目内容和标准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第三方机构全权负责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交流系列活动统筹服务,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应符合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要求。

2.活动统筹组织:安排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跟进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落实3场次主题活动的统筹策划执行、场地租赁、各类宣传物料设计、搭建布置、运输进退场,桌椅供应、灯光、音响布置、安全防护、秩序维护、突然事件应对等。

3.宣传推广:安排专业团队跟进活动摄影、电子相册云直播;跟进活动摄像,为每场活动制作30秒活动视频,制作3-5分钟总体回顾视频;跟进黄埔美妆产业宣传片拍摄制作。

4.监督运行: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的项目实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时间、人员规模、活动形式、宣传物料设计布置、摄影摄像、突发事件应对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履行情况的跟进,对于采购人指出的问题,应及时给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5.纪律要求:供应商应加强对项目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廉洁教育,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获知的参加活动的企业和机构尚未面向社会公开的工作资料和商业秘密。

6.活动资料整理、归档:对活动产生的照片、视频、宣传资料等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收集,并于活动结束后,整体移交采购人归档保存。

7.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服务项目整体转包给第三方承担,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8.项目报价:供应商的项目报价需包含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

9.项目费用支付:本次项目采购费用采用打包价签署合同,分期付款,付款时间遵从合同约定。

(四)发包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五)最高限价

本次项目最高限价:捌拾肆万元整(¥840,000)。供应商报价需包括场地租赁费、宣传物料设计及搭建布置费、摄影费(含电子相册云直播+在线修图)、活动摄像、花絮视频、总体回顾视频采编费、黄埔美妆产业专题片拍摄制作费、餐饮服务费、统筹执行服务费、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应约参加,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供应商应具有筹备大型会议、大型商业推广活动、科技人才交流联谊活动等方面的同类项目经验。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和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小微企业的,优先考虑。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方案设计需合理、细致、清晰、分工明确等。

(三)供应商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相应经验且相对稳定的专业人员负责项目实施。

(四)供应商不得在中标后将本服务项目转包。

(五)供应商应能按照采购人的项目实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时间、项目内容和标准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对本服务项目履行情况的跟进,对于采购人指出的问题,应及时给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六)本次项目费用采用打包价签署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凭发票分期支付。

四、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响应文件组成:

1.参加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能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次年报记录,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应标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一览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服务方案(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或社会组织或机构简介(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9.在响应文件(模板)和评分标准中所提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文件提交要求:

1.按采购人提供的模板格式提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并在页脚备注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料规范装订,并密封盖章。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编制的文件;

(二)未密封及装订;

(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四)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

六、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发送至政务邮箱:hpscyhc@gdd.gov.cn或根据采购人通讯地址上门提交。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提交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次年报记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事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提交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提交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提交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书面承诺声明(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应标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书面承诺声明(承诺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参与本项目投标,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仅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时需提供,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0.同类项目经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项目验收表(报告)、项目实施过程图文资料、媒体报道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要求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意向报价单位报名,同时对意向报价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和有效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可通知参加下一阶段报价。经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下一阶段报价。审查合格后不足3家的,将重新发布项目采购公告。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一)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快递邮寄或上门提交

(三)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708室(联系人:禤小姐,联系电话:020-********

八、采购评审流程及确定供应商方法

(一)评审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

(三)评审流程

1.采购评审小组当众开启各报名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采取“综合评分法”初步选定供应商候选人。

2.初步选定供应商候选人后2个工作日内,在黄埔信息网发布拟选定的供应商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

3.公示时间内无异议,采购人在公示完毕后1个工作日内将《确定供应商通知书》送达所选定的供应商。

4.在送达《确定供应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局名义与所选定的供应商签订服务项目合同。

注:所选定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内容履约。

九、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在黄埔信息网发布。

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020-********(药化处)

采购程序咨询电话:020-********(办公室)

行风廉政监督电话:020-********(宣教处)


1. 综合评分标准.docx

2.响应文件(参考模板).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质量 开发区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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