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工业园区废水处理BOT项目—麒麟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安宁工业园区废水处理BOT项目—麒麟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一.招标条件
“安宁工业园区废水处理BOT项目—麒麟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BOT项目” 已经安发改投资【2014】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项目投资方自筹,项目出资比列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安宁北控淞源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安宁工业园区废水处理BOT项目—麒麟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土建、安装、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附属工程,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安宁麒麟;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能力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且近三年承担过水厂工程施工类似工程业绩1项以上(含1项)。中标后不得更换,如更换罚款50万元/次,在建期间,项目经理必须每月出勤施工现场不少于22天,如有月份未出勤施工现场22天,罚款50万元/天。
3.3项目组管理成员要求:
除项目经理外,拟投入的项目组管理成员不少于10人必须有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且各专业搭配合理,且中标后不得更换,如更换罚款10万元/人/次,在建期间,项目组管理成员必须每月出勤施工现场不少于22天,如有月份有项目组管理成员未出勤施工现场22天,罚款10万元/人/天。
3.4企业近三年承担过水厂工程施工类似工程业绩2项以上(含2项)。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7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须出具云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登记证,且符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5号文《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持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此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水厂工程施工类似工程业绩1项以上(含1项)原件、企业近三年承担过水厂工程施工类似工程业绩2项以上(含2项)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4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开标,投标单位届时应派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代表准时出席,否则投标书无效。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信息公开网(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体发布的与此招标公告相关的信息均属非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承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北控淞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中华路107号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电话:赵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
联系人/电话/传真:张女士/****-********
开户行/账号:交行安宁市湖滨路支行/5510 7832 5018 0100 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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