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省净发环卫有限公司垃圾清运车辆库房租赁项目
2024年吉林省净发环卫有限公司垃圾清运车辆库房租赁项目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吉林省净发环卫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4年吉林省净发环卫有限公司垃圾清运车辆库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垃圾清运车辆库房租赁
本项目服务需求:
1、租赁库房位置应在金宝街与银屏路交汇附近。库房位置需距离吉林省净发环卫有限公司15公里范围内,交通便利。
2、库房面积5500平方米以上,8000平方米以下。库房应为独立院落,场地内有硬化。
3、由于垃圾清运车辆为特种车辆、车体较高,库房举架需7米以上,库门一进一出,库门需要宽4米,高5米以上,车库单跨在6米以上。
4、库房进出道路平整能够满足车辆进出要求,并需配备380伏动力电,库房能够满足修理清扫保洁车辆及其存放相应材料,并保证租赁区域内相关配套设施正常使用。出租方负责安装修理车间内的水、电、暖等管线。
5、出租方需保证库房厂内部各种消防设施配套齐全,需经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
6、库房门口设有门卫值班室并配备完好的监控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52元/平方米/天(按全年365天计算总价)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拟租用的垃圾清运车辆库房距离吉林省净发环卫有限公司15公里,具体位置为吉林省长春市金宝街与银屏路交汇,周边交通便利,距离居民居住区较远,方便各种大中小型车辆进出,拟租用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库房占地面积和整体结构能够满足甲方要求且各方面配套设施齐全,具有唯一性。故本项目的采购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吉林省恒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信城住宅七期8、9地块9幢1单元403号房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专家信息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单位 |
张胜金 | 高级工程师 | 工民建、建经 | 长春嘉益房地产开发公司 |
肖影 | 高级工程师 | 建经、土建安装、工民建、城市道路 | 吉林省价格认证中心 |
赵玉凤 | 高级工程师 | 建经、道路、机电设备 | 长春市公路规划勘测设计院 |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吉林省恒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取单一来源文件的方式:
4.1.时间: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投标人将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联系电话及邮箱)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合格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4售价:300元(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
名称: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税号:********MA1598W24E
银行: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域支行
行号:314*****3183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吉林省净发环卫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净月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7楼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199*****777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6楼607室
联系人:安平
联系电话:043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标签: 垃圾清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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