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烟价格管理机构库询价函
福建中烟价格管理机构库询价函
询价函
各报价供应商:
受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我司进行价格管理机构库(询价编号:询2024-THXM002) 的询价工作,请各报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1月12日下午17:30前将报价文件(附件2)确认盖章(如多页须加盖骑缝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发送邮件至我司联系人电子邮箱,过后将不再受理。(本询价函非采购邀约,报价仅供参考。)
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询价函基础上结合自身及市场情况按相应规定进行报价。
感谢贵司参与,如有意愿,请按附件2报价函格式,在规定时间内书面联系回复,顺祝商祺!
附件1:采购项目内容
附件2:报价函
联系人:王工;电话:0592-*******;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9日
1.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价格管理机构库。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服务范围: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货物类以及服务类采购项目控制价编制报告服务。
1.2项目背景
2021年以来,福建中烟牵头优化全省采购控制价管理机制,要求控制价的制定流程管控要规范严谨,要确保管控流程符合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并在寻源渠道方面建议物资、服务类项目的控制价可根据第三方机构提供控制价建议,采集有说服力且有效的采购价格信息,综合汇总分析后形成采购项目控制价。
现阶段,通过搭建省公司价格管理机构库,拓展寻源渠道,丰富价格寻源依据,合理运用专业机构多样化的调研方式和专业的价格收集、汇总、分析、处理能力,提升采购控制价编制精度,同时加快采购控制价编制效率的提升,促进采购过程的规范,进一步提升主价值创造过程的服务保障能力。
1.3项目服务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价格管理机构库 | 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货物类以及服务类采购项目控制价编制报告服务,具体详见本章内容 | 3家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说明:(1)报价供应商必须对上述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报价,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控制价:是指在采购过程中设定的项目单价、总价、费率等的最高限制标准或折扣限制标准等。 (3)需要提供控制价编制服务的采购项目主要包含:①货物类:烟用物资、非烟用物资;②服务类:维修与维护服务、各类专业服务等;③信息类:商品化软硬件采购、信息化建设系统开发、信息化维保等。具体参照表1。 |
表1 需提供控制价编制服务的采购项目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货物 | 01烟用物资 | 卷烟材料 |
烟机设备 | ||
烟机零配件 | ||
02非烟用物资 | 水、电、气、燃料等基础资源 | |
办公家具、商品化软件、硬件、电子类产品、电脑配件、通讯器材、工器具等行政资源 | ||
生产配套材料、工作服、工作餐食材、办公用茶、办公耗材、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文具用品、劳动清洁用品、卫生洗涤用品等消耗品 | ||
工艺设备、检测仪器、计量仪器、动力设备、动力管线及给排水、消防、空调、除尘、排潮、通风、照明等生产设备设施及各类设备改造 | ||
服务 | 03维修与维护服务 | 包含车辆维护维保、办公设备维护、固定资产维修维保等 |
04各类专业服务 | 管理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后勤保障服务、培训服务、中介、代理服务、保险服务、财务审计服务、年检、委托检测、职工体检、文体活动策划、宣传促销服务、无形资产软件使用权、房屋租赁 | |
保洁绿化等生产辅助服务、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安全保卫服务、医疗事务外包等常年服务 | ||
△信息化项目 | 05信息化项目 | 商品化硬件采购、商品化软件采购、信息化建设硬件采购 |
信息化建设系统开发、集成实施 | ||
信息化维保、信息化的咨询、信息系统设计、信息安全等信息类服务项目 |
1.3.1控制价编制报告
报价供应商应提供控制价报告,报告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3.1.1控制价报告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基本情况、控制价报告作者、审核人员签字、所属机构名称、机构公章。
1.3.1.2控制价寻源渠道:
1.3.1.2.1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报价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具体采购项目的特点选择以下渠道之中的至少2项,并提供至少3份依据材料作为支撑,按照采购人《控制价管理程序》附录N的框架基础上进行控制价编制(可拓展但不可违背管理原则):
报价供应商控制价寻源须至少包含以下渠道中的2项:
(1)其他卷烟工业企业相关项目价格情况;
(2)询价等市场调研信息;
(3)政府指导收费文件;
(4)中国烟草物资电子商务网发布的烟用材料交易价格信息(适用于烟用物资类);
(5)卷烟工业企业对标指标参考信息;
(6)国内经济环境和国际大宗商品的期货交易价格趋势等;
(7)单位所在地的价格水平;
(8)用于计算的成本数据,如材料、工时、工费等资料;
(9)其他资料。采用此渠道需对无法提供上述8种渠道进行逐一说明。
1.3.1.2.2信息类采购项目:
(1)信息系统建设:报价供应商控制价寻源应当明确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组成清单,依据业务清单评估投入的人工量及工时,寻源渠道至少包含以下2种编制渠道,并提供至少3份依据材料作为支撑:
①市场调研信息;
②单位所在地的价格水平;
③用于计算的成本数据,如材料、工时、工费等资料;
④其他资料。采用此渠道需对无法提供上述3种渠道进行逐一说明;
(2)硬件部分:报价供应商控制价寻源以采购文件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为依据,对设备选型、性能参数、品牌档次、实现功能做充分评估,寻源渠道至少包含1.3.1.2.1货物、服务类编制渠道中的2项,并提供至少3份依据材料作为支撑;
(3)信息化维保项目:报价供应商控制价寻源对维保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测算各个模块维保量所对应投入的人力成本编制采购控制价,寻源渠道至少包含1.3.1.2.1货物、服务类编制渠道中的2项,并提供至少3份依据材料作为支撑;
1.3.1.3控制价编制依据综合分析及控制价拟定结论:在寻源的基础上,报价供应商须结合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及烟草行业、企业对标、成本控制等管理要求,重点围绕采购价格组成开展分析,进一步测算采购控制价,综合汇总分析后得出控制价拟定结论,形成控制价报告。
1.3.2控制价支撑依据展现形式
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控制价支撑依据,应以盖章资料、照片、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展现。资料必须涵盖控制价编制报告的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如采购人有进一步要求,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相关意见对控制价支撑依据进行补充完善。
1.3.3 根据审核人员的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报价供应商须根据审核人员对控制价报告的审核意见进行完善,提供控制价报告终稿。报价供应商负责将审核意见落实到控制价报告终稿中,确保无误。
1.3.4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培训
如采购人有提出控制价编制的培训需求,报价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每年1-2次、每次0.5天的线上或线下形式的控制价编制培训。讲师由报价供应商负责邀请,培训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确定。
1.4项目服务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福建中烟现行有效的《控制价管理程序》要求提供服务。
1.4.1规范性要求
1.4.1.1报价供应商对控制价编制的流程管控须规范严谨,须经过需求归口部门确认,通过采购人的审核及审定,确保管控流程符合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
1.4.1.2报价供应商编制控制价应针对不同类别的采购项目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1.4.1.3报价供应商须核实寻源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4.1.4报价供应商须核实寻源供应商报价的真实性。
1.4.2科学性要求
1.4.2.1报价供应商编制报告的价格制定公允、有效,价格组成清晰、合理,与预算定额、对标指标相符,与市场调研情况基本吻合;不存在选择过多非通用产品造成成本大幅上升、因控制价设定偏差太大造成采购项目流标等情况。
1.4.2.2采购人参与审核的有关部门认为必要时,可进一步采取市场调研、成本核算、价格库信息验证等方式对采购项目控制价编制进行实质性抽查审核。若控制价与市场情况有严重偏离,采购人有权追究报价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1.4.3及时性要求
报价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需求后15个自然日内交付经采购人采购承办部门与合同承办部门确认并加盖报价供应商机构公章的书面控制价报告及控制价支撑依据,书面控制价报告内容应包含基本信息、控制价寻源渠道、控制价综合分析、拟定控制价结论。若采购项目控制价编制环节较为复杂,报价供应商确需延长控制价编制时间的,报价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且控制价编制完成并经采购人采购承办部门与合同承办部门确认时间不超过20个自然日。
1.4.4其他要求
1.4.4.1档案保存
报价供应商应对控制价支撑依据、控制价报告等资料妥善保存,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储存地点、保存期限、到期处置流程等内容。
1.5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5.1报价供应商应在充分理解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名单,以及其参与角色、职责、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等书面材料。
1.5.2为保证项目队伍质量和稳定性,项目组成员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如离职、生病、休假等),报价供应商应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出,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及时做好人员的更换和风险控制工作,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的进行(所更换的人员资质条件不得低于原人员资质)。如若产生由于人员的变更导致的项目拖延,报价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1.6 库内供应商的运用及评价
1.6.1使用规则:采购人有权根据需求选择采购项目进行相应的控制价编制。
1.6.2抽取机制: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在供应商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按轮次进行抽取,以库内全部供应商(被停止抽取或暂停委托资格的供应商除外)均被抽中一次视为一轮结束,进行下一轮抽取。采购人不对各入库供应商每个年度承接到的业务份额作出承诺。
1.6.3评价机制:采购人在每次供应商完成服务后,结合被咨询项目以往类似采购价格,以及控制价制定过高导致的中标价格过高、控制价制定过低导致的流标等情况,验证库内供应商控制价编制能力水平,对评价不合格的库内供应商处以核减编制费用、降低后续服务份额、停止服务整改等措施,对库内供应商实行服务评价应用管理。
1.6.3.1核减标准:(1)评价低于60分,当次服务核减原有编制费用标准的30%,即此次服务按照原有编制费用标准的70%付费。(2)评价低于80分的累计3次(含)以上,在此后一个自然年内核减原有编制费用标准的30%,即此后一个自然年内所有服务按照原有编制费用标准的70%付费。
1.6.3.2暂停整改:(1)评价低于60分累计2次(含)以上的。
1.6.3.3停止服务:(1)自愿退出供应商库的;(2)评价低于60分且整改不到位累计3次(含)以上的。
表2 控制价编制服务评价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得分 | 存在问题描述及改进建议 |
1.控制价报告编制及时性 | 20 | ||
2.控制价报告编制完整性 | 20 | ||
3.控制价报告编制规范性 | 15 | ||
4.工作人员沟通能力 | 15 | ||
5.工作人员服务态度 | 15 | ||
6.控制价制定合理(如未造成控制价不合理导致的流标等) | 15 | ||
小计 | 100 | F1 |
注:(本表适用于控制价编审及项目中标结果评价阶段)
1、单项评价得分低于单项分值60%的,应如实填写“存在问题描述及改进建议”。
2、评审人员为合同承办部门、采购承办部门人员。
3、表1的评审汇总得分(F1)为合同承办部门、采购承办部门各占50%的评审平均分,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时间:年 月日
1.7保密要求
报价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项目和涉及供应商的有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1.7.1保密期限自报价供应商接触采购人的保密信息时起至采购人宣布解密或者保密信息合法进入公有领域之日止;若保密信息经由非正常的渠道被采购人以外的人公开的,报价供应商也应继续依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在保密信息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保密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时,报价供应商应按协议的约定承担仍属秘密部分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1.7.2报价供应商在签订及履行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经营管理情况、市场供应商信息资料等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信息资料)以及采购人其它的商业秘密,报价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对该等资料或信息的任何泄露、扩散或不当利用,将会损害采购人的利益,而不管采购人透露时是否事先表明该等信息或资料是否应该保密或是否属机密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报价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漏或擅自利用该等保密信息。报价供应商违反本保密条款的,采购人除有权要求报价供应商赔偿其所遭受的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外,还有权要求报价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含税)的30%支付违约金。
1.7.3报价供应商不得向外界以任何形式披露报价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每次具体控制价支撑依据和控制价报告等交付成果物;凡需要对外披露或提交采购人内部集体讨论的方案内容,必须事先经过采购人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明确规定可披露的对象范围,报价供应商只能在此规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和进行讨论,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1.7.4任何一方可以根据其经营需要对外披露本合同的存在或其性质,但合同的具体条款属于保密范围,未经对方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以下情况除外:
(1)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
(2)法律规定;
(3)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法律顾问披露;
(4)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会计、银行、其他的金融机构及其顾问(采取保密措施)披露;
(5)当事人实施收购、兼并或相类似的行为(采取保密措施)。
1.8项目交付成果要求
1.8.1交付成果总体要求
报价供应商的交付成果内容需覆盖项目服务内容,符合项目服务要求,语言精练,表达准确,逻辑顺畅。
1.8.2报价供应商提交控制价报告文档要求:
1.8.2.1控制价编制报告要求报价供应商提供中文WORD版的文档报告。
1.8.2.2报价供应商的控制价报告文档既要严格按照项目的要求进行编写,针对不同的采购项目,文档应有相应的表达方法和详细程度。
1.9 验收要求
1.9.1验收周期:合同服务期限开始后,以阶段性验收的形式进行验收。根据实际业务量,采购人有权在每六个自然月开展一次验收。验收周期届满后30日内,报价供应商应书面通知采购人验收,并出具《验收通知函》及当期(全年)服务报告(体现采购人各项活动权益执行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9.2 验收期限:
采购人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合同承办部门人员、采购承办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根据报价供应商的服务开展进度、交付物的数量及质量、服务开展过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等方面开展验收。
1.9.3验收方式
采购人可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验收:
1.9.3.1采购人按照第1.8.2条的要求对报价供应商该付款周期的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视为验收合格;未通过核验的由采购人出具整改意见,报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意见整改至合格为止。
1.9.3.2采购人可委托双方认同的第三方进行评定验收。双方承诺,无条件遵循第三方做出的评定结果。
1.9.3.3无论是采购人验收或者采购人委托其他第三方验收,均以采购人书面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
1.9.4验收标准:
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二、报价要求2.1报价供应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1]12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报出收费比例(精确到1%)。例:若报价为4折,则报价收费比例为闽价服[2011]12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40%,切勿报反。
2.2报价供应商须报出单个项目的控制价编制服务费的最高价格(元)。
2.3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2.4除采购另有规定外,报价为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询价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服务(含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所有伴随服务)的含税价格。
三、结算方式3.1报价供应商严格按照承诺的收费比例进行结算。
3.2在合同期内的每次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采购人凭借报价供应商双方签字认可的服务期内项目成果验收材料及报价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3.3若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发生调整,双方同意自国家正式实行新税率之日后的合同付款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乘以(1+新税率)来计算合同含税价款,双方基于调整后的合同含税价款来进行结算。
附件2:报价函
价格管理机构库询价函我司已知悉。该项目我司报价如下: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供应商报价(含税) | 增值税税率 |
价格管理机构库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1]12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______ %(精确到1%)计取控制价编制服务费,且单个项目的控制价编制服务费不超过____元。 | % |
报价说明:报价供应商回复本附件2即可。如有其他要求,可在本回复函上一并列明。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价单位(盖章):
日 期:
标签: 机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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