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监理已由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3]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霸州境内东淀范围内,水毁修复河渠功能为排涝兼顾灌溉。大清河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其余河渠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大清河和王各庄干渠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余河渠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清淤疏浚工程:涉及21条河渠清淤疏浚,总长度约85.26km。(2)岸坡修复工程:村镇段护坡 9.15km,其他段修坡 141.37km(含王各庄干渠恢复小埝 2.6km)。(3)涵桥恢复工程:修复沿河淤堵、损毁涵89座。(4)倒虹吸工程:王庄干渠穿旁开渠,修建倒虹吸1座,进出口各设节制闸1座。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66.0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0 08:30至2024-01-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31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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