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东部区域排涝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霸州市东部区域排涝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霸州市东部区域排涝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东部区域排涝治理工程监理已由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3]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霸州市信安镇,根据项目河渠所处区域以及两岸土地使用功能布局,设计河渠功能定位为排涝为主兼顾灌溉河道。各渠道的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5级。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河道治理:涉及26条河渠清淤整治,河渠清淤疏浚总长度约52km,改建管涵28座,改建桥梁2座,河道护砌11.3km。(2)拆除重建或新建泵站水闸工程:拆除重建泵站1座,新建泵站2座,改建水闸1座(3)岸线岸坡堤路整治:岸坡治理总长度约11.3km,堤顶硬化约5.3km。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95.0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0 08:30至2024-01-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31 11: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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