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桂1402破1号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桂1402破1号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12月1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对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并于2023年12月28日批准德达公司重整计划。管理人落实《重整计划》内容,特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内容公告如下:
一、企业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 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曾用名 | - | 企业规模 | S(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纳税人识别号 | ||
注册号 | 450*****0003500 | 进出口企业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陆景丽 | 组织机构代码 | ********-8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成立日期 | 2006-11-21 | 核准日期 | 2013-10-23 |
营业期限 | 2006-11-21 至 无固定期限 | 登记机关 | 崇左市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员规模 | 50—99人 | 参保人数 | 0(2022年报) |
国标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英文名 | Guangxi Deda Investment Co., Ltd. |
注册地址 | 崇左市友谊大道北段东侧友谊茗城第16栋 | ||
经营范围 | 对房地产、市场开发、交通能源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国内贸易(具备经营场所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德达公司资产整体情况
序号 | 业态 | 数量 | 面积 (单位:㎡) | 备注 | 是否重整范围 |
1 | 住宅 | 1998套 | ******.14 | 已售罄 | 非重整投资范围 |
2 | 一期商铺 | 45间 | 3706.24 | 未出售,有抵押 | |
3 | 三期商铺 | 36间 | 4167.58 | 在建工程 | 重整投资范围 |
4 | 一期车位 | 325个,其中已抵押303个,未抵押的22个其中已销售20个(未网签) | *****.75 | 部分出售 | |
5 | 二期车位 | 314个 | *****.03 | ||
6 | 三期车位 | 规划344个 | *****.10 | 在建工程 | |
资产亮点 德达“友谊茗城”小区位置好,位于崇左市友谊大道北段东侧。崇左市地处南宁、柳州、桂林三大城市的交汇处,交通便利,且紧邻越南,具有独特的边境优势,这为崇左市的商业房地产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友谊茗城位于崇左市友谊大道北段东侧。友谊大道全长4500米,是崇左市新城区连接旧城区的主要交通干道,也是出入城的重要通道,沿线人流、物流、车流集中,该道路两边的地产资源稀缺宝贵。 “友谊茗城”小区的住宅均已售罄,且入住率高,生活气息浓厚,为商业地产开发提供天然稳定的客源。投资人可根据当地居民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各类商业项目,满足市场需求。同时,随着该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车位开发、商业地产的价值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
三、重整投资模式
由于友谊茗城的资产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故管理人按照实际情况,将重整范围内的资产分为两类(第一、二期地下室停车位为第Ⅰ类、第三期在建工程为第Ⅱ类)分别预设倾向接受的投资经营模式,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意向择一类进行报名或全选报名。
第Ⅰ类资产:第一、二期地下室停车位
第Ⅰ类资产:第一、二期地下室停车位 | |||||
资产概况 (评估市场总价值********元)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面积(㎡) | 评估市场价值(元) | 资产现状 |
一期地下室车位 | 325个,其中已抵押303个,未抵押的22(其中已销售20个) | *****.75 | 该些车位均为产权车位。由于德达公司历史原因,长期一直未能进行有效的运营和管理,存在业主占用、僵尸车长期霸位、道闸照明等设施损坏、缺失等失序状态。 | ||
二期地下室车位(未售) | 314个 | *****.03 | |||
投资人要求 | 带运营方案(或有商管能力)、续建施工能力、重整资金的一体投资人。 | ||||
投资模式 | 对一、二期地下室停车位进行垫资修缮后,将这些资产对外出租、运营及销售,所得收入按一定方式分配收益(由投资人提供方案)。 | ||||
重整保证金 | ¥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 ||||
报名截止日 | 2024年2月8日18时00分前 |
第Ⅱ类资产:第三期在建工程
第Ⅱ类资产:第三期在建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面积(㎡) | 评估市场价值(元) | 资产现状 |
资产概况 (评估市场总价值********元) | 第13、14、15栋地下室车位 | 225个 | 9867.7 | 在建工程。 地面消防、一户一表入户和弱电安装、排水管路、园林绿化、小区道路等工程未完工。地下室土建、消防、水电等安装工程未完成。 | |
第13、14、15号楼地上建筑物(商铺) | 36间 | 4167.58 | |||
第17、18栋地下室车位 | 119个 | 4919.4 | |||
投资人要求 | 该类资产的招募不对投资主体作出预设限制,共益债投资方、续建施工方或带运营方案的续建投资人、商管团队均可单独报名。同时有多名投资人响应的,采纳优先级为:一体化投资人>带运营方案(或有商管能力)的续建投资人>续建施工方>共益债融资借款方。最终启用的投资人及投资方案由债权人会议决定。 | ||||
投资模式 | 投资人可自行根据第Ⅱ类的资产现状自行提出意向投资方案,如共益债投资模式、垫资续建模式、买断式投资模式或其他合法可行的投资方案。 | ||||
重整保证金 | ¥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 ||||
报名截止日 | 2024年2月8日18时00分前 |
四、招募须知及程序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德达公司重整投资人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德达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德达公司的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德达公司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即视为同意按照德达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和评审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3.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德达公司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5.本招募公告所载各事项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的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6.管理人有权视破产案件进展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评审工作,如管理人终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重整保证金由管理人在终止本次招募程序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7.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利息、费用等补偿或赔偿责任。
8.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投资人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其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重整投资人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法定代表人及高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交的重整意向书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产业规划要求等相关规定。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技术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组成投资联合体的企业应当全部符合上述第1点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5.若意向投资人为广西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上市公司的,或有成功完成重大破产重整项目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保证金交纳
1.决定参与德达公司重整投资活动的意向投资人,需在2024年2月8日18时00分前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于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后三日内交纳重整保证金至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营业室;账户:200*****040******)。
2.参与第Ⅰ类资产“第一、二地下室停车位”重整报名的,需缴纳重整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参与第Ⅱ类资产“第三期在建工程”重整报名的,需缴纳重整保证金¥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3.若投资人存在如下情形的,重整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入德达公司财产,且其已投入的投资款列入劣后债权受偿:
(1)该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协议或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
(2)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意向投资协议或重整投资协议的,但未能按照其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执行;
(3)违反与管理人签订的保密协议义务的。
4.如评审小组或债权人会议确定投资人投资方案未被选中,管理人将在方案未被选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重整保证金。
5.如管理人根据与中选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拟定的相关方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重整保证金,若管理人根据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拟定的相关方案获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未按《投资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款,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重整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并可重新招募、确定投资人。
(四)重整投资文件的编制
1.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文件,并保证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重整投资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重整投资方案:包括重整方式、重整投资价款、债权清偿方案、具有操作性的后续经营方案(方案应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
(3)相关附件,包括:
①自然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重整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③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如投资人是非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现行有效公司章程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德达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五)重整投资文件的提交
1.重整投资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2)意向投资人应将重整投资文件一式一份装袋密封。
(3)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存入U盘或光盘,与重整投资文件一起密封。
2.提交地点
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3栋909-920室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罗律师 电话:187 7805 1344
联系人:莫律师 电话:177 7601 7274
五、风险提示
(一)目前德达公司名下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管理人已发函要求有关法院解除查封,但是目前尚未全部解除。
(二)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三)评估报告所披露的资产情况如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以现场交接时的实际状况、数量为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本招募公告所依据的评估报告只作为招募的参考文件,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身尽调结果确定重整投资文件,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具有独立性。
(四)因德达公司停业多年,停业期间缺乏规范管理,存在部分建设工程相关基础性文件缺失的情况,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并对后续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以及是否可以续建等作出充分的风险判断,并作出应对措施。
(五)因本次重整可能涉及不动产(主要指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过户及续建,为此,所产生的税费负担(尤其是德达公司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应充分预估应补缴的税费)、政府对于不动产的建设规划变更风险、征用拆迁、企业合规经营(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安全、建设施工许可、经营项目许可等)等情况,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和了解,审慎评判决策、自行协调解决,管理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关于重整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因重整企业债务减免产生利得部分所得税征收等问题,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相关法律及政策,自行承担税务责任及风险。
(七)因德达公司停业多年,停业期间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部分财务账册及原始凭证存在灭失的情况,因该情况导致德达公司无法清算或者造成德达公司损失的相关风险意向投资人应充分知悉。对于股东的出资情况,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时作充分的风险分析,全面预测如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情形而可能给意向投资人造成的相关法律风险。
(八)意向投资人必须保证投资资金的合法性,偿债资金不得向社会公众募集。
上述风险仅为管理人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所作出的提示,无法涵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请意向投资人审慎决策,风险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管理人将在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组织评审小组或债权人会议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遴选。
(二)本公告不构成德达公司的要约或承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三)本公告关于德达公司概况的叙述和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管理人不对公告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及存在的重大遗漏,提供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决策所需的德达公司相关事实及情况、资料,敬请自行开展充分的尽职调查工作,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四)重整程序中因债务豁免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由意向投资人承担,投资人应自行向税务部门咨询了解。
(五)重整项目与传统资产司法处置不同,偿债金额中仅包含管理人已审核确定的税收债权金额,不包含重整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尤其是涉及不动产项目过户所产生的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均应由重整投资人在偿债资金以外另行承担。此外,根据现有的税费政策,管理人为配合重整投资人所采取的重整方案,如今后因税费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德达公司或管理人可能承担的相关税费责任,亦应由重整投资人在偿债资金以外另行承担。
(六)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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