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1204破8号遴选评估机构公告

2023皖1204破8号遴选评估机构公告

安徽阜阳美好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2月13日,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根据孙影、李东亚、田高岭、涂聚龙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阜阳美好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美好愿景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8月11日作出(2023)皖1204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担任组成安徽阜阳美好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为顺利推进强制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清算组拟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清算企业美好愿景公司于2007年12月21日经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69*******,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泉北办事处北京西路居委会颍州北路489号2幢204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田高岭,注册资本金3003万元,均为认缴出资。公司股东为朱云鹏、涂聚龙、龚海芹、田高岭、李东亚、孙影,出资额分别为800万元、650万元、603万元、600万元、250万元、1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26.64%、21.65%、20.08%、19.98%、8.33%、3.33%。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建材、机械设备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取得批准许可的,无有效批准许可,不得经营)。经营期限自2007年12月21日至2057年12月21日。2012年5月29日安徽阜阳美好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南省新蔡县教育体育局(受新蔡县人民政府委托)签订《新蔡实验中学建设协议书》,设立“新蔡实验中学”。学校的命名权及房屋、设备、仪器、品牌等资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归属于安徽阜阳美好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好愿景公司享有新蔡县实验中学举办者权益。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对美好愿景公司的资产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清算企业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清算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清算企业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清算企业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5、处理清算企业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协助清算组核查债权;

7、协助为清算企业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8、按清算组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9、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根据清算组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清算企业成立以来清算企业的财务账,并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清算组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清算企业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清算企业、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清算企业处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2)清算企业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清算组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清算企业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4)清算企业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5)清算企业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6)清算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现。

(二)评估机构

1、完成破产企业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清算组提供评估报告;

2、根据清算组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清算组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清算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6、工作要求参照审计要求。

三、资质及团队人员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2、审计、评估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3、 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四、审计、评估费用

1、本项目在清算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清算组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清算组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因强制清算案件的特殊性,审计、评估机构需同意在清算企业资产处置后支付审计、评估费用。

五 、报名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应当具有评估民办非营利企业单位或者学校等相关业务经验;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熟悉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清算企业审计、评估业务经验;

4、与清算组、债权人、清算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

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六 、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日前向清算组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纸质申报书用档案袋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申报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3、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审计师、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审计、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7、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清算组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6) 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7) 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清算组的调整。

七、报名方式

1、材料邮寄方式:通过邮箱(**********@qq.com)提交参

选机构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并向清算组提交纸质版报名资料二份。

2、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82*****150

孔律师,联系电话:181*****520

(2)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296号阜阳国际商厦A座14楼安徽弘大律师事务。

3、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8日17:00止。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接受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清算组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由清算组综合评定后决定;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清算组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

4、本案审计、评估工作要求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并出具正式报告。

5、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清算组通知的时间为准;如因案件原因,不进行审计、评估的,清算组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清算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6、本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7、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破产清算组。

安徽阜阳美好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1月8日


附件
遴选评估机构公告.pdf 下载
,安徽,阜阳市,颍州区,颍泉区,河南,新蔡县,阜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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