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口腔综合治疗台、听力康复设备、实验室仪器等招标公告
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口腔综合治疗台、听力康复设备、实验室仪器等招标公告
关于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口腔综合治疗台、听力康复设备、实验室仪器等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口腔综合治疗台、听力康复设备、实验室仪器等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口腔综合治疗台、听力康复设备、实验室仪器等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工作需要购置设备。
3、招标内容及预算:第一包:法医病理玻片扫描系统(数字病理切片扫描系统)(原装进口)(1套),法医X光片扫描系统(法医影像管理系统)(1套)、第一包预算合计:1,472,000.00;第二包:口腔综合治疗台(2套)、第二包预算合计:150,000.00;第三包:听力康复设备(1套)、第三包预算合计:70,998.00;第四包:警用食药检测侦察设备(1套)、第四包预算合计:361,500.00;第五包:纯水系统(原装进口)(1套),研磨机(原装进口)(1台),冷藏冷冻保存箱(5台),低温保存箱(5台),药品保存箱(1台)、第五包采购预算合计:1,030,0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4、招标编号:2016(2015)-16-30-G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完成时间:第一包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办理完相关手续后90日内,国内产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验收完毕。交货地点: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19号。第二包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地点: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三包合同签定后二十个自然日内完工,交货地点:太原市聋人学校。第四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个日历天内完工,交货地点: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19号。第五包合同签定之日起两个月内,交货地点:太原市龙城大街85号。
7、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证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7)第二包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8)第二包投标人属于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材料;
(9)第二包投标人属于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材料,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10)第二包投标产品如属于计量器具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11)第二包投标产品如属于消毒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或所投产品的卫生评价报告及备案凭证
(12)第三包投标人属于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13)第三包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14)第三包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多功能检测仪样品,并按招标要求演示带“*”号的功能。
(15)第四包投标产品如属于计量器具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16)第四包投标产品如属于消毒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或所投产品的卫生评价报告及备案凭证。
(17)第四包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采购要求提供“警用便携式食品药品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仪”样机,并现场演示。
(18)第五包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与所投产品对应的技术彩页资料。
(19)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20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10、提交样品地点及时间:
(1)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08:00—09:00
(2)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1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2、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3、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4、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邮编:030002
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
薛滨联系电话:****-*******
第一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候家巷19号邮编:030001
联系人:王大利联系电话:135*****000
第二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72号邮编:030002
联系人:吕亮联系电话:135*****058
第三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聋人学校
地址:小店区王村北街9号邮编:030012
联系人:幕斌峰联系电话:139*****815
第四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候家巷19号邮编:030001
联系人:陈鹏联系电话:151*****066
第五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邮编:030031
联系人:郭彦彬联系电话:****-*******
16、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1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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