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赤峰市宁城县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16年04月01日

招标编号:CMEETC-167XP114BB13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采购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

地点

01

01

便携式监护仪

*3.3 具备报警集中设置功能

30台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医院

项目现场

02

中心监护系统

4.1 可联网床位数≥64张,网络连接方式:支持有线、无线、遥测及混合联网4种组网方式

13套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医院

项目现场


注: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不得分包、拆包进行投标。

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邮购须另付每包每套5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地位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若是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本次招标项目代理的授权函或经销商证明);

2) 投标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投标人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5)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电汇、汇票或转账支票)。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4月01日至2016年04月08日每天9:0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招标机构在上述时间内(以汇款时间为准)收到邮购款后,将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邮寄招标文件,在任何情况下,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不负责因招标文件晚到或丢失所引起的责任。

6.购买招标文件出示的证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根据该国(地区)的法律在经营所在地注册的有关证件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不是制造厂商,需携带制造厂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申请人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上述证件传真至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开标前请携带其原件,以供查验,如与传真件不符,其投标将被拒绝。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开标大厅

招标人:赤峰市宁城县中心医院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中京街

招标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邮政编码:100048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齐敏

电子信箱:********0@qq.com

开户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

帐 号:****************0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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