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疏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塔河疏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漯河市塔河疏挖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市政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将漯河市塔河疏挖工程施工以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国内信誉良好、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塔河疏挖工程施工
采购编号:漯采谈判采购-2016-30
二、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漯河市塔河疏挖工程施工(工程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30历天;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年检合格的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须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本工程建造师1名,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要求投标单位自有或已租赁河道挖泥船,如投标人自有挖泥船,报名时需提供自有挖泥船采购发票或购销合同(原件);如投标人租赁有挖泥船,报名时需提供挖泥船租赁协议及出租方采购发票或购销合同(原件)。
5、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注意:1、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2、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如果涉及网上年检或网上动态查询且影响证书有效性的,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的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漯河市工商联大厦927室(漯河市嵩山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
3、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须提交的资料: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授权书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自有或租赁挖泥船证明。
4、谈判文件的购买:
报名企业须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二份。
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4月12日09:00时
2、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漯河市黄河假日宾馆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市政管理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号码:178*****893
2016年4月1日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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