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院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增补律所的公告
湖南省地质院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增补律所的公告
为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夯实院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我院拟增补1-2家律师事务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0日至1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自愿加入湖南省地质院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可通过自荐方式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
1.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批准注册成立,通过年检,持有有效执业许可证;
2.住所地在长沙,律所总部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者优先;
3.执业律师不少于20人(含);
4.内部管理规范,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5.曾获Chambers and Partners、LEGALBAND、The Legal 500、Asian Legal Business、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等相关荣誉资质的律所优先。
(二)服务团队
1.律师事务所应指定不少于6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服务团队律师应持有国内有效律师执业证,至少有2人执业5年以上,且具有1年以上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3.服务团队应至少有1人熟练掌握至少一种外语,并可以作为工作语言;
4.服务团队应至少有1名以上律师入选司法部或者湖南省涉外律师人才库;
5.服务团队应有3件以上海外地质矿业、建设工程项目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经历,在非洲、中东、东南亚和南美地区提供过非诉和诉讼代理法律服务经历者优先,为国有企业提供过涉外法律服务者优先;
6.服务团队律师应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修养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执业以来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包括党纪处分、行业惩戒或其他不良执业记录。
(三)不能入库的情况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入库,执业律师不得聘请为院属单位的顾问律师或代理人:
1.曾在代理本院或院属单位案件过程中,又同时代理或变相代理其他当事人与本院或同一院属单位进行诉讼的;
2.曾在代理本院或院属单位案件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本院或院属单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3.曾发表过损害本院及院属单位形象、声誉的言论或作品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因代理本院或院属单位案件与本院或院属单位发生争议,以本院或院属单位为被告提出诉讼的;
5.律师事务所及所属律师在办法律服务事项,与本院或院属单位存在利益冲突的;
6.存在被惩戒、处分、处罚记录或涉嫌刑事犯罪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本院或院属单位顾问律师或代理人的。
四、报名资料
自愿加入湖南省地质院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请按以下要求报送资料:
1.诚信承诺书(附件1);
2.书面申请和《申请入库备案登记表》(附件2);
3.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机构人员组成、部门设置、资产状况、执业情况、工作业绩、荣誉资质、分所情况等);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
5.最新年检相关资料;
6.服务团队基本情况(组成人员及介绍、执业证复印件、业绩经验、荣誉资质等);
7.律师事务所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五、其他说明
1.截止报名后进行初审,1月19日前通知初审结果;
2.律师事务所来院面商时间为1月22日-25日,1月29日前公示增补名单。
六、联系方式
地 址:万家丽中路三段106号
邮 编:******
邮 箱:hnsdzyfw@163.com
联系人:廖鸿盛,电话:0731-********(130*****111)。
湖南省地质院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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